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3314 | 发文字号: | 华容政办函〔2023〕34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9号)《关于印发<鄂州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农工办〔2023〕1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华容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华容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9号)、《关于印发<鄂州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农工办〔2023〕1号)精神,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加快建设我区现代化滨江临港产业生态新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提升我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推进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增强我区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就业创业质量。
1.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岗位信息发布机制,采取“直播带岗”“送工入企”“进村送岗”等措施,线上线下打造精准就业服务。
2.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围绕打造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积极配合市人社部门,与武汉、黄石、黄冈等周边地区联系,推动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共享。切实抓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落地,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招聘对接、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完善创业帮扶措施,确保2023年全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4000人。
3.推动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大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优化零工驿站“一站多点”模式,规范零工驿站运作机制,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
4.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等,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强化五项创业创新政策激励—-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市级返乡创业项目奖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等,2023年新增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224人。鼓励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打造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园,选树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典型,培养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提升技能水平。
1.广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开展“订单式”培训。聚焦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制造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工种,为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积极探索新职业新业态培训。
2.做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3.强化培训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农民工新型学徒制、新技师等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
4.加强培训品牌建设。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叉车工”专项培训计划,共同打造“华容叉车工”技能培训品牌,开设一批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劳动权益保障。
1.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日常监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等人员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巩固建设工程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
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黑职介”、“黑市场”、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劳资纠纷处理力度,逐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调解、监察、仲裁等一站式劳动维权服务,推进“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
(四)加强县城公共服务供给。
1.加大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2.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加强学校学位供给,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布局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重点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学校配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动我区教联体建设。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巩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做好随迁子女融入融合工作。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大力推进省内户口迁移“一网通办”,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
(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五)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
引导支持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大力推进零工驿站与户外职工爱心驿站共建共享,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之年,开展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我区农民工群体、聚焦现有政策、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工作举措,务求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我区农民工市民化基础情况的分析研判,梳理对标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加大现有政策执行力度。
(三)做好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维护、落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悉度。宣传推广我区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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