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区民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区民政局 | 关联政策: | 652484 |
一、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自该《方案》纳入今年工作计划以来,华容区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筹备起草工作,提前收集、研究国家及省、市关于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其他区管理经验。在起草过程中,专班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分析、讨论、研究工作中重难点问题并寻求解决思路,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意见,有序推进起草工作的开展,积极协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对草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研讨。聚焦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了本《方案》的起草工作。
三、目标任务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民生保障目标,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部署和全省、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聚焦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乡镇人口集中社区覆盖率达100%,在乡镇、村覆盖率超过80%。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建立健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四、主要内容
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细化市级清单落实:区民政局、发改经信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协同,依据《鄂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华容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针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类型的老年群体,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细则、服务标准以及牵头责任部门,实现精准服务供给。例如,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对于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明确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落实到位。
确定区级特色项目:华容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独具特色的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该清单不仅涵盖市级清单中的所有服务项目,而且在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上不低于市级要求。同时,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以及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多元化水平。比如,在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方面,政府可以与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
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整合老年人信息资源:依托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平台、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区级各项智慧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推进困难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按需使用评估结果。例如,民政部门可依据评估结果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护理补贴,卫健部门则可为有健康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精准的医疗服务。此外,整合残疾老年人在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资源,为残疾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推行 “养老服务顾问” 制度,借助政务服务网、村(居)委会以及网格驿站等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推荐、办事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方便老年人获取所需信息和服务。
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多种方式,如上门走访、电话探访、结对帮扶以及邻里互助等,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关爱服务。支持专业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网格员、老党员、亲属邻里等广泛参与探访关爱工作。计划到 2025 年,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 100%,让特殊困难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秉持 “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市场配资源” 的原则,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为养老服务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同时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相关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补贴或漏补。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将补贴重点向护理型床位倾斜,鼓励养老机构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此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补充支持和帮助,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
优化扶持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土地使用政策,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求。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列入年度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养老服务项目。制定养老机构物业改造和持有支持措施,建立既有物业改造和重建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存量住房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消防审批难题,降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成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内物业闲置资源,改造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于运营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优秀民营企业,允许其利用各类房屋设施发展养老业务,并将国有物业租赁时限延长至 10 年,同时合理控制租赁收益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4、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鄂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 - 2035)》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得到充分保障。加强常态化督查力度,对于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标准,遵循 “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多个占地面积较小或居住户数较少的居住区,可按照标准统筹设置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统筹、社区使用,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摸底工作,全面清查 2018 年以来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并对清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在 2023 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建立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制度,在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工作,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对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以及年满 60 周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在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公办养老机构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体现社会公平与关爱。同时,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助餐服务,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到 2024 年,区级至少要建有 1 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且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升特困人员照护水平。
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整合现有资源,分区分级建设和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发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 2024 年,庙岭镇福利院实现 “公建民营”,引入社会力量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区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和业务指导作用。推动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 80% 的行政村,基本构建起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加大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到 2025 年底,实现全区所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社会力量与政府投资平台合作建立养老服务资产管理运营公司,集中购置、改造、运营管理养老设施,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服务机构初期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增加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让更多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养老服务。
5、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强化基层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通过系统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化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邻里互助社区社会组织,坚持公益性与社会化运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全方位参与基层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例如,专业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邻里互助社区社会组织则可以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务。
提高家庭照护能力:积极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并将其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者可以免费参加基本护理知识、营养健康知识、居家安全知识、康复训练知识等照护培训,提升家庭照护水平,缓解社会养老服务压力。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 “喘息服务”,为长期照护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短暂休息和调整的机会,体现对家庭照护者的关怀与支持。
推进适老化建设:积极推进适老化社区创建工作,优先对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如公共厕所、无障碍通道等,方便老年人出行和生活。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楼栋加装电梯,解决老年人上下楼不便的问题。积极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对房屋进行无障碍改造,如安装扶手、改造卫生间等。同时,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降低老年人使用康复辅助器具的成本,提高器具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认证工作,通过标准化评定和认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老年人选择优质养老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实施 “互联网 + 养老” 行动,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和需求,保留线下服务方式,确保老年人能够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基本养老服务,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老年人。例如,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中设置简洁明了的操作界面,同时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线下渠道,方便老年人使用。
五、《华容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说明
《服务清单》其中既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分别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及牵头责任部门。结合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下。下一步,清单内容将根据国家要求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解读单位:华容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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