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禁鞭成果,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4月2日,华容派出所、华容镇市场监管所、城建办、安监站、民政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禁鞭”专项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内10余家零售、副食店和其货物仓库展开地毯式排查,发现两起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关部门现场依法依规对所涉及的烟花爆竹进行清查收缴,经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本次查获烟花20余箱、爆竹20余挂,随后,案件当事人李某、杨某被依法传唤至华容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经了解,日用品店老板李某、副食店老板杨某明知华容镇全域禁鞭,禁鞭区域内禁止存储、售卖烟花爆竹,仍心存侥幸,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购进闪光雷、合胜闪光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在清明期间销售。
因李某、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杨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华容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明期间,华容镇将实行分片包段,落实24小时巡查管控,严查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莫忘禁鞭,不放一鞭一炮。下一步,华容镇将持续加大禁鞭工作力度,高效宣传抓整治、高压态势抓管控、高度负责抓落实,加强日常宣传和巡查,形成长效监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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