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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容区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3-06-27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推进2023年市级创新事项改革的通知》(鄂州优化发[〔2023]3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安排部署,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创新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新模式,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便民利民,高效便捷。整合窗口设置,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行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信息共享互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依法依规,保证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申报材料,保证工作质量。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要求提供。

3、统筹安排,部门联动。不动产登记、税务两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梳理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清单,优化业务流程,统筹做好人员安排、窗口设置、数据共享交换等工作,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4、信息共享,提升效能。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强化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最大程度提升行政效能。

三、改革目标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款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以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主体,进一步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进流程再造,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将与企业和群众互动紧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等业务环节迁移至互联网运行,打造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推进网上缴税,进一步减少环节。

四、改革任务及责任分工

1、设置便民服务点。设置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统一办理窗口,设置流程,收费标准、桌牌等,布设数据专线,提供所需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摄像头,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设备并做好日常能护,确保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办理线上线下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

2、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安全保障。通过建设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提高数据共享和处理的效率。建设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保障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数据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攻击。(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行电子化办理,开放线上支付。通过推行电子化办理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线上办理,推广线上支付方式,实现在线缴纳税费和交易款项,提高缴费和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效率,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性。(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简化手续流程,提供在线查询服务。适度精简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手续流程,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在线查询服务,提供全面、准确的不动产信息查询和数据展示,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提高群众的办事体验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和相关从业人员对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改革的理解和认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

五、实施计划

1、第一阶段为探索推行阶段。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新模式,实现自然资源、税务两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网上便民服务系统接入湖北政务服务网(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第二阶段为试行宣传阶段。组织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平台及业务的培训,期间以实际案例作为试点,归纳经验。并通过各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大力宣传。(2023年7月底前完成)

3、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模式全覆盖,全面实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并向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布设终端、延伸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登记事项。(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区直有关部门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切实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二)建立机制,强化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业务标准和工作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协同跟踪落实。

(三)强化督导,持续推进。要综合运用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予以问责。

(四)落实经费,强化保障。要落实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所需工作经费,将权籍调查、数据整合等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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