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放管服”暨优化营商环境工 作要求,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惠企服务相关政策,加强住建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日常督查巡查工作相关制度,结合我区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湖北省住建厅推出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意见;
6、鄂州市住建局推出的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意见;
7、省、市、区优化办出台的“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 境相关文件。
华容区范围内新建、在建建设项目。
二、检查小组
建设工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万雄(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组 员:区住建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小组:
成 员:建工股及相关股室成员
三、检查范围
华容区范围内新建、在建建设项目。
四、检查方案
1、检查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华容区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主要检查建筑工地的施工质量(含消防、人防、建筑节能等)、安全生产(含文明工地创建、建筑扬尘治理、特种机械设施设备、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气,危大工程及较危工程专家论证落实情况等)建筑工地市场行为情况(含招投标,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工地分包、劳务分包以及相关管理情况等)。
2、检查模式
(1)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制度,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平台上公开年度检查计划,然后更新年度监督“一单两库”,之后按年度检查计划在平台上发起抽查任务,最终由抽取的监督人员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2)监督人员配备相关设备进到项目现场,首先听参建单位现场介绍项目情况,然后由项目负责人带领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完成后,再回到项目会议室查阅相关资料,最终同参建各方反馈具体情况(如有整改复查情况,则按此流程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3)检查结束后,监督人员将检查中形成的相关影像资料及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归集,移交至“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管理员,由管理员再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并同时传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行政公开。
3、平台检查抽取比例
“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设置有项目检查抽取比例, 根据简政及规范督查检查的要求,减少检查企业的数量,少 进企业,少扰民生,规范检查,创建相关的信息服务平台, 执行公示警示制度,降低抽查检查比例,目前华容区抽查比 例占比仅为10%。
4、检查频次
(1)根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减少检查次数,规范检查方式,将本该每月开展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减少至每季度开展季检,质量检查减少至每项工程分部验收时进行质量检查;
(2)根据“放管服”信用体系建设及《华容区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开展季度检查的同时,对工地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较好以及服从监管的建设项目,减少检查频次(如“红黑榜” 上第一季度上红榜的项目,第二季度将不再放在抽查项目范围内,直接免于第二季度检查,依次类推),如此可在每年4次季检的基础上,将检查频次减少至半年一检。
(3)结合鄂州市工程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工程类别划分的相关文件精神,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低风险类,一般类及特殊类建设工程,针对低风险类工程,因工程风险较低,如相关手续齐全,且参建各方信用信息无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免检,仅开展竣工验收即可;针对一般类工程,可实行容缺豁免制度,在监督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降低检查频次,仅在工程重要节点开展相关检查,针对特殊类建设工程,则参照本条第(2)项“红黑榜”检查制度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由区建设工程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 成员单位进行协调,在加强“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建设的同时,加强各部门以及各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
2、完善配套措施:要求各相关股室制定年度(项目)监督计划,并切实参照监督计划实施检查,并且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备档,并计入年底局内工作考评。
3、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系统建设, 及时报送相关监管信息,对承诺不兑现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 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报送至相关平台,进行联 合惩戒。
鄂州市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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