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优化办〔2022〕13号
关于印发《华容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区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华容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华容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华容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华容区电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本地区“获得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对标全国先进作法,按照武鄂同城标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地区电力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电力报装及接入工作流程
1.高压用户办理环节为 “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2000千伏安及以下单电源用户受理申请后现场答复供电方案,压减至受理申请及装表接电2个环节。)低压非居民用户和居民用户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2.进一步精简报装资料。用户只需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或用电地址权属证明,供电企业按“一证受理”启动报装流程,如未携带任何资料,可提供刷脸办电。
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相关部门对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涉路施工许可、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及占路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行政审批手续由供电企业负责申办,也可由用户自行申办。
(二) 超前对接用户用电需求
1.贯通项目平台,及时获取用电需求信息,引导优化调整电网规划、建设时序。
2.强化政企联动,建立招商、发改、供电公司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服务机制,多渠道获取政府产业规划及项目信息,实现用户需求信息的集中汇聚、完善补充和动态更新。
3.前移服务关口,供电公司超前收集报装潜在需求,提前指导用户合理确定内部用能方式、配变容量、内部线缆走向、配电室(开闭所)等选址布局,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主动上门推广线上办理渠道,待用户手续齐备、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引导用户通过线上办理报装手续,做到“一次都不跑”。
4.住建、自规、交通局做好市政管廊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结合我区建设实际状况,在道路新建、改造拓宽、老旧城区改造时,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1.放宽低压“零费用”接电容量,自2022年3月2日起,华容区范围内除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大中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用户低压接入容量放宽至200千瓦。
2.降低用户工程造价。延伸高压投资界面,对于10kV用户,政府支持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用户红线,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由政府补贴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用户红线。
3.提供管廊使用、规划便利等优惠政策。新增用户电力工程无偿就近使用市政管廊,由供电公司按备案程序办理规划事项。
4.供电公司负责高压计量开关、分界开关、计量专用高压互感器、各类试验检测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四)推动简化涉电行政审批程序
1.简化规划路由、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般电力接入用户并联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低压新增用电项目所有外部电源工程实行免审批或备案制,高压新增用电项目(非重要)外部电源工程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50米,线缆长度不超过6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备案制。
2.办电业务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水电气”联办,贯通政务服务系统与电力业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自动调用政务平台电子证照库。推动行政审批“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实现政企协同办电。
3.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免审批或备案制事中事后监督,对承诺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不符,按规定采取惩戒措施。电力管线、通道如涉及油、气等影响消防、公共、结构安全等专业管理问题,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推广线上智能服务
深化“互联网+”服务,推广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等线上办电渠道的应用,建立便捷、高效、透明、互动的线上“面对面”服务模式,实现在线实时交流,优化线上办电体验,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2022年底前,线上办电率达到94%以上。
(六)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
1.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高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间:无配套电网工程且用户具备受电工程建设条件的,时限在2个工作日以内;有配套电网工程,时限为7个工作日以内。低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间:无配套电网工程且用户具备接入条件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有配套电网工程,时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对接入电网受限的高压用户,供电公司按照“先接入、后改造”原则答复供电方案,或者实施过渡方案满足用户基本用电需求,同步启动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对10千伏供电报装容量2000千伏安及以下的单电源用户,开展供电方案现场答复。
3.强化前期咨询服务,供电公司对110(66)千伏及以上用户,免费开展接入系统设计、确定电源点并制定供电方案,实现受理申请即答复供电方案。
(七)推进用户能效服务
电力主管部门需指导用户实施电能替代、节能改造,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帮助用户降低用能成本。供电公司充分利用营销大数据,为用户提供能效账单、用能咨询、电子发票等增值服务,免费提供设备体检等安全用电服务和节能咨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本地区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配套措施,推动目标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围绕“获得电力”评价指标,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推动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目标落实。
(三)加快信息共享,强化便捷服务。加快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与电网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为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用户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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