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优化办关于印发《华容区做好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日期:2022-03-10

区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工作组,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复制推广全省营商环境改革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再突破,区优化办制定了《华容区做好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方案》(附件),对2021年全省41项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制推广取得扎实成效。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华容区做好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2021年,省营商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全省共41项改革事项184个先行试点被确定为先行区。根据《市优化办关于做好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州优化办〔202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在我区复制推广,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全市营商环境创新年为契机,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中需要着力破解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推进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实现更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再突破再创新,推动全区营商环境革命走深走实。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先行区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完成时限:3月)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专项工作组负责相关复制推广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中旬将工作方案报区优化办。(完成时限:3月)

(三)推进工作落实。各专项工作组负总责,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员等要素保障,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推进省级改革事项在我区全面推广、落地见效。(完成时限:4-7月)

(四)组织验收。各责任单位加强上下联系,争取市直部门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并由对口市直部门就复制推广工作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完成时限:8月中旬)

(五)整改完善。就市直部门验收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每一项改革事项复制推广成功。(完成时限:8月底)

(六)全面总结。各专项工作组组织责任单位,对省级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优化办。(完成时限:9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先行试点创建是推动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首创性、差异性改革探索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对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认识,加强互学互鉴,强化保障,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实施。复制推广工作由各专项工作组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跟踪督促机制,专项工作组于每季度末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区优化办。

(三)创出地方特色。在复制推广省级先行区改革事项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改革切入点,努力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务实管用的华容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向各大媒体及时推送特色做法与成效,持续擦亮华容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附件:华容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省级改革事项复制推广责任清单

 

 

 


附件

华容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省级改革事项复制推广责任清单

序号

创新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2021年省内试点

公布典型经验地区

责任专项组

责任单位

1

商事登记确认制

推动企业设立登记由行政许可向行政确认转变,全面推广以“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承诺+标准化经营范围”为主要内容的登记确认服务,实现提交即登记,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即可核发。

武汉市硚口区、襄阳市樊城区、十堰经开区、黄冈市黄州区

市场环境组

(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2

“一业一证”改革

优化行业准入业务流程,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有效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枣阳市、十堰市张湾区、鄂州市华容区、咸丰县

3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试行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措施,推动“僵尸企业”出清。

武汉东湖高新区、石首市、沙洋县、大悟县、红安县、广水市

4

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专项整治

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专项整治。

武汉市新洲区、宜昌市伍家岗区、黄石开发区、崇阳县、仙桃市

5

“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

对重大产业项目,提前介入权籍调查,用地单位签订《交地确认书》后,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日,同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张证书,实现拿地即开工。

南漳县、宜昌市猇亭区、当阳市、大冶市、孝感安陆市、宣恩县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6

用能联动报装

用能联动报装,水电气网报装“一网通办、一表申请、并联审批”。

武汉市蔡甸区、宜昌宜都市、沙洋县

市场环境组

(区市场监管局)

住建局、区农业农村

7

建立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

对小型民用建筑、中小型厂房、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研究“豁免”审查项目自审承诺制、信用管理联动机制。

大冶市、京山市、汉川市、仙桃市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住建局

8

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

实施工程建设的产业项目,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综合竣工验收,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支持企业提前投产经营。

十堰市郧阳区、荆门市掇刀区、孝感市孝南区、鹤峰县

9

“小切口、项目化”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

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开展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取水、节能等评价。

老河口市、襄阳市樊城区、宜昌高新区、房县、荆门市东宝区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发改经信局

10

企业信用修复

对于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可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指导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企业100%进行信用修复。

宜昌市夷陵区、京山市、咸丰县、仙桃市

市场环境组

(区市场监管局)

11

整村授信

整村授信。

利川市

12

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

各级政府部门发布认定类政策清单,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枝江市、宜都市、荆门市东宝区、 薪春县、建始县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发改经信局财政局

13

打造网上中介超市

将行政审批所涉中介服务项目政府信息、市场参与者、市场动态纳入信息平台,将中介服务评价信息、信用记录和违规从业处理结果统一公开发布,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钟祥市、麻城市

发改经信局行政审批局

14

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当阳市、远安县、房县、郧西县、荆门市东宝区、浠水县、来凤县

财政局

15

涉企保证金最优县市

涉企保证金最优县市。

鹤峰县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改经信局、财政局

16

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按照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评标和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

保康县、宜昌市夷陵区、竹溪县、沙洋县、宣恩县

行政审批局

17

构建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打造24h“e政务”

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基层政务服务站点,推动个人事项向镇、街、社区下沉,将人社、卫健、民政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办理,实现15分钟“就近办”,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上门办、一次办”。通过“刷身份证+刷脸”,让市民24小时可自助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市民卡等便民服务事项。

襄阳市襄城区、黄石市下 陆区、黄石市西塞山区、云梦县、孝感市孝南区、武穴市、红安县、来凤县

18

大力推进一事联办

根据《湖北省“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100项)》,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业务梳理和流程再造,推进落地实施。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事联办”。

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硚口区、宜昌市西陵区、黄石市黄石港区、十堰市茅箭区、郧西县、松滋市、监利市、石首市、孝昌县、黄梅县、宣恩县、建始县

19

探索不动产登记和相关业务的联动办理

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住房贷款、户籍迁移和继承、赠与等公证业务的联动办理模式。

宜都市、十堰市郧阳区、 麻城市、随州市曾都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20

推动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模式

根据企业实际,坚持问题、需求导向,探索宗地分割登记模式,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宜昌市夷陵区、石首市、京山市、恩施市

21

“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

“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

来凤县

22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信用培植工程

采取部门推荐、联合协商、共同核实、分类办理、银行主办、一企一策、共同攻关的方式,帮助企业健全财务报表、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尽快达到授信融资条件。

崇阳县、利川市

市场环境组

(区市场监管局)

区金融办

23

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

探索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数据增信分类标准和中小微企业建立融资增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会计、金融、管理、人力、法律、物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宜城市、十堰市郧阳区、 大悟县、黄梅县、赤壁市、建始县

区金融办

24

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为主的进口货物申报模式

推行以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为主的进口货物申报模式,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武汉市新洲区、宜昌市猇亭区、宜昌市点军区

开放环境组

(区发改经信局)

区发改经信

25

新开办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

新开办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

武汉市青山区、京山市、罗田县、嘉鱼县、广水市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税务局

26

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在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的基础上,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纳税人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费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武汉市江汉区、襄阳市襄城区、宜都市、郧西县

27

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

取消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迁移时的注销清税流程,纳税人的涉税资格、发票信息和纳税申报义务全部保留,且自动延续至迁入地,纳税人可实现带税迁移、带票迁移。

宜昌高新区、鄂州市鄂城区、通山县、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

28

一站式办税服务

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将人工智能、大数据、5G技术与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通过数据分析,构建以“智慧导税、智慧办税、智慧咨询、智慧监控”为主的全新纳税服务生态体系,实现涉税事项的事先提醒、事中辅导和事后跟踪,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全智能、全业务”的服务。

武汉东湖高新区、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县、钟祥市、孝感市孝南区、神农架林区

29

“年度纳税缴费账单”服务

依托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定点推送“年度纳税缴费账单”,包括全年缴纳税费情况、全年网上及窗口缴纳税费次数、全年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提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涉税情况,关注涉税风险。

武汉市汉阳区、黄石开发区、十堰市张湾区、团风县、仙桃市

30

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

实施企业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改革,设立财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企业,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宜都市、崇阳县

法治环境组

(区委政法委)

法院

31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

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对被执行人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实行网络联动查控,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8%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

宜昌市西陵区、荆门市东宝区、鄂州市梁子湖区、应城市、咸宁市咸安区、巴东县

32

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

审慎使用被失信人、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全面推行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作出防范处置。

武汉市新洲区、竹山县、 鄂州市华容区

33

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

对于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涉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不再按照债权标的额大小收费,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其他非财产案件标准收费,每件收取100元。

沙洋县、淆水县、利川市

34

企业破产府院联动

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推广应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

枝江市、大冶市、丹江口市、孝昌县、嘉鱼县

35

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

规范涉企案件立案规范流程,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实现立案环节“最多跑一次”。

武汉市青山区、襄阳市襄 城区、宜昌市伍家岗区、黄石市西塞山区、荆门市掇刀区、安陆市

法院、公安

36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大涉企执法案件评查力度,组织开展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专项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定,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资料及时、完成归档成卷。

谷城县、宜昌市夷陵区、大冶市、薪春县、随州市曾都区

司法局

37

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

健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成立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推动大中型企业组建调解组织,指导其规范化运作,实现“小事不出企业”。

武汉市武昌区、十堰市茅箭区、钟祥市、孝感市孝南区、赤壁市

38

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围绕企业需求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移动网络平台,实现企业自助开展线上法治体检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枣阳市、当阳市、秭归县、 郧西县、大悟县、利川市

39

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

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机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着力根治欠薪,打造有温度的劳动关系。

宜昌市夷陵区、郧西县、竹溪县、鄂州市梁子湖区、应城市、鹤峰县

人文环境组

(区委统战部)

人社局

40

构建商(协)会网络服务市场主体100%

构建商(协)会网络服务市场主体100%。

宜昌市西陵区

工商联

41

“不见面办”“零材料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改革

“不见面办”“零材料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改革。

随州市曾都区

政务环境组

(区行政审批局)

区住建局

 

注:2021年省内试点已公布典型经验地区的经验,详见由省优化办编印的《2021年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典型经验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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