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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5-03-06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承办

机构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专项检查

计划

行政检查文书

1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港口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11号)

第十六条  交通部和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港口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项目审批和港口岸线审批手续,并公布检查结果。

局办公室

027-60586705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2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港口经营与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三十六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部门规章】《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

第三十六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和本规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旅客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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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的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主席令2017年第81号)
第六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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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第八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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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第八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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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
第四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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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
第四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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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第14号)
第四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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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第32号)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备案、是否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是否一致等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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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汽车租赁经营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相关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百二十五号)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等。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部门规章】《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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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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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运营企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部门规章】《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五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运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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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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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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