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税费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落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现将《“免申即享”税费惠企政策清单(第四批支持绿色发展战略类)》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免申即享”税费惠企政策清单(第四批支持绿色发展战略类)
鄂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税务局“免申即享”清单(第四批支持绿色发展战略类)
序号 |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
享受条件 |
享受时间 |
1 |
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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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为照顾其特殊情况,除生活区、办公 区用地应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外,其他用地暂予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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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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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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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 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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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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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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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 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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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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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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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 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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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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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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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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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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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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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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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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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稠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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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开采稠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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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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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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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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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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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次采油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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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采油,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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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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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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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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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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