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于2023年度承租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等政策。如租期不满一年,按实际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合同期内可缓缴3个月租金,缓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相关资产出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减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不得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拒绝或拖延减免,做到“应减尽减、不漏一户”。同时做好对于减免对象的认定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租金减免范围,及时与实际承租人签订房租减免协议,真正把减租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5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17.38万元。自2020年以来,我市已连续4年出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自2020年至2022年,共有2083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租金减免政策,累计减免租金1959.79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市级各资产出租单位,对各单位落实减租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实地走访享受到减租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方位掌握减租政策的落实情况,全力保证我市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减租政策落实到位,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媒体记者张兮 通讯员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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