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鄂发改体改〔2024〕181号)要求,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鄂州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已广泛征求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于今年12月25日前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鄂州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鄂发改体改〔2024〕181号)要求,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并取得新成效,结合鄂州实际,制定2024年重点任务如下:
一、落实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一)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刻领会《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立法精神,厘清政府各部门职责,完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产业协同、技术创新,培育高价值专利,支持龙头企业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提升审判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各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厚植公平竞争理念。强化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系统应用,加强审查全链条监督。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创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审查+全面督导”先行示范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各成员单位,各区)
(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协同修复改革试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四)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发展为导向、以有效债务为锚定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机制。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权责清单,形成市与区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划分模式。坚持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
(五)推进统计领域制度改革。推进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对具备独立完整统计数据报送能力的产业活动单位,按其生产经营地实施在地统计。(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六)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定期梳理上报有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和通报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市场基础设施网络
(七)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鄂州专区(鄂州花湖国际货运枢纽贸易平台)功能布局和设施配置建设,积极探索货物多式联运“一单制”货运流程。加快建设鄂州公铁水空联运等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
(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两区”“三中心”为重点、以区县为基础单元制定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持续提升。配合建设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执行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性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九)完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加快提升鄂州花湖国际机场货运总量,持续完善航线网络布局,全面提升开放能级。加快建设燕花路黄石接线、机场高速二期、燕矶长江大桥、新港高速、武黄高速改扩建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商业设施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鄂州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十)搭建高标准互联互通交易平台。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进“评定分离”规范化,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农村集体产权等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等公共资源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鄂州多式联运示范区供应链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临空物流服务中心)
三、加快建设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十一)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和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指导土地交易。健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实施。主动对接,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
(十二)推动劳动力要素畅通流动。落实“新鄂州人”“梧桐项目”计划系列政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为。建设高标准人才资源市场体系,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继续教育学时互认。(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十三)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深入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做好省级“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培育,扎实开展市级后备资源库建设。鼓励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在湖北省“专精特新”专版入版,依托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供咨询、融资、转板上市等服务,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人行鄂州市分行)
(十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湖北省科创供应链天网(鄂州专区)功能,组建鄂州科创供应链地网,提高科创成果转化质效。将鄂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打造成跨区域科创平台,加快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提效工程,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基础制度和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
(十五)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打造特色数据产品,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十六)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组织辖区内纳入国家、湖北省碳市场交易控排的企业按期履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建设高水平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
(十七)加快建设医药信息统一市场。推动建设医疗服务药品信息统一市场,探索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市级电子处方中心,推动处方信息统一归集和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八)推进产品(服务)质量品牌建设。深入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支持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开展质量技术服务200家次以上。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葛店经开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葛店经开区)
(十九)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打造“放心消费在鄂州”消费品牌。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大行动”。探索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和投诉线下社会联调机制,创新“12345、12315”双网融合改革,建立12315风险预警分析模型,建设移动平台云端调解室,健全“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
五、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二十)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医药、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当竞争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代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常态化开展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措施检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建议审查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
(二十二)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深化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优化升级执法办案系统,对各层级各类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智慧监管赋能增效。使用移动端和案件协查功能,实现简案快办和案件省内协查高效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二十三)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全面梳理涉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重点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组织开展清理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破除纠正市场准入歧视、违规奖补、限制转出等地方保护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四)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落实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整改工作。对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设置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障碍等不当干预市场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清理地方强制企业设立本地分公司或子公司问题,清除排他性、壁垒性准入条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区)
(二十五)快速响应处理市场主体诉求。运用营商环境联动投诉处理机制,收集经营主体反馈的问题,对问题处置形成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信访局、市政府办)
(二十六)持续推进市场环境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扩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增加“跨市通办”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同城化发展。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系统改造,推进登记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融合运用,实现证照在更大范围应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 |
主办单位:华容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08-2017 承办: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586058 电子邮件: vip@ezhr.gov.cn 工信部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844号-1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标识:4207030001 建议采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站点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