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鄂州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理念为引导,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2023年,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细胞”工程;2025年,“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构建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有序提升,存量固体废物显著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1. 加快行业绿色发展转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打造“157”产业集群,加快冶金、建材等传统行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引进和培育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络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临空偏好型等重点产业。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有序推动煤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源头减量、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全过程控制及减排增效相结合。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显著减少。
2. 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三废”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绿色环保技术改造,支持宝武鄂钢、世纪新峰等高耗能、重污染企业优先选用先进工艺,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发挥宝武鄂钢、鄂钢嘉华绿色工厂示范作用,引导推动其他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绿色设计产品5个,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矿山企业“三率”考核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鼓励对废石、尾矿进行二次开发和回收利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到2025年,指导程潮铁矿建成绿色矿山。
3. 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聚焦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打造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生态修复等领域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产业耦合发展。到2025年,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
4.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力度。针对冶炼废渣、工业副产品石膏、粉煤灰、煤渣、钙粉、石灰石、尾矿砂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健全尾矿库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更新完善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成效复核。到2025年,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二)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
5.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深入实施“633”重点产业链工程,重点打造“沼山胡柚、三红蜜柚、杏福果蔬、临江大蒜”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到2025年,“两品一标”农产品累计认证达到50个以上。大力推广“猪—沼—果”、稻虾共生、林果间作等成熟技术,发展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鼓励使用大水面生态增殖、循环水养殖、稻虾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技术,着力建设稻虾产业示范园和鱼菜产业示范园,形成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绿色发展模式。
6. 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健全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体系,引导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积极开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行动。加快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
7.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支持推广立体有机生物床、传送带干清粪和沼气工程+还田处理等处理技术和模式。推进粪肥还田利用,降低还田成本,提高还田利用效率。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
8. 推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完善农田残膜回收和再利用体系,采取以奖代补、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鼓励工商企业开展废旧农膜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普及加厚地膜,推广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持续提高。指导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回收义务,细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措施,支持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
9.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鼓励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替代传统化肥农药。推广水田作物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以鄂州市兴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水稻种植基地、蒲团乡横山村湘莲种植基地为示范,引导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三)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
10. 推动绿色建筑创建和绿色建材应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充分利用节能建筑,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支持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发展,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符合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等结构体系的新型墙材部品部件和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的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工程项目优先应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
11.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等技术研发,着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12. 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出台《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动,完善人防加技防监管机制,落实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做好存量建筑垃圾摸底,全面开展建筑垃圾清理及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严查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堆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动生活源垃圾无害化处理
13.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持续推广“店收司运”的梁子湖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健全“农户分类、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区级转运、市级处理”五级收运处理管理网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14.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修订《鄂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严格餐厨垃圾管理,建立定点回收、专业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及监督管理体系。推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行,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15. 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进一步推动污泥处置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高温碳化、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的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体系,补齐污泥处理设施短板。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16. 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鼓励对塑料制品进行绿色设计,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探索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机制。持续加大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环节排查整治力度,开展江河湖库、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到2025年,基本建立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17. 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结合“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建设智能物流园区,持续开展绿色快递网点、绿色快件分拨中心创建。做好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工作。支持快递企业推行可循环快递包装统一编码和规格标准化,建立健全上下游衔接、平台间互认的运管体系。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和第三方机构通过多种模式,提高可循环箱的使用率和回收率,在校园、社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工作。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大力推广使用生产耗能低、末端易回收、可自然降解、再生循环利用高的包装产品,持续推动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到2025年,基本实现快递包装循环中转袋全覆盖,使用可循环包装的邮件快递数量达100万件,回收复用瓦楞纸箱数量达300万件,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
18.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鄂州市区再生资源管理智慧云平台,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收运中转站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好资源再生行业准入公告及规范管理,引导行业规范生产经营、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60%。
(五)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9.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鼓励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工艺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严格环境准入,对涉危险废物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排污许可、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制度。实行危险废物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重点。
20. 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加强试点单位收贮能力建设,确保市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收贮过程规范安全。鼓励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规范化环境管理延伸服务。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常备通行路线,实现运输车辆规范有序、通行安全便捷。
21. 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先进标杆作用,积极探索宝武鄂钢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模式,充分利用“武鄂黄黄”都市圈核心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助力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
22.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围绕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对象,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到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落实举报奖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加强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3. 提升危险废物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涉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及时安全有效。鼓励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依法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六)加强体系保障能力建设
24. 构建制度体系。“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分析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做好考核评估,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5. 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各类创新中心平台,推动绿色低碳前沿技术与高新技术交叉融合。依托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推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骨干企业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开展典型固体废物示范项目建设。
26. 激发市场活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等金融政策。建设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服务平台,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助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污染者付费”制度。深入机关、学校、社区、景区、商场、饭店、快递网点、加油站等社会生活单元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7. 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健全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体系,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强化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拓宽资金渠道。深化政企银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金融作为信贷工作重点,着力落实绿色金融政策。
(三)做好宣发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绿色、循环理念,凝聚“无废”共识。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体系。
附件:1.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4.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动态更新)
5.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基准值 (2022年) |
目标值 (2025年) |
单位 |
责任部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1.47 |
1.27 |
吨/万元 |
市经信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0.00557 |
0.00477 |
吨/万元 |
市生态环境局 |
||
3 |
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100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
||
4 |
绿色矿山建成量★ |
0 |
1 |
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82.95 |
100 |
% |
市住建局 |
|
6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25.83 |
21.83 |
万吨 |
市城管委 |
|
7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1.90 |
持平 |
% |
市经信局 |
8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3.97 |
持平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9 |
农业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03 |
持平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10 |
92.71 |
持续提高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11 |
87.38 |
持续提高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12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85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13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 |
/ |
60 |
% |
市城管委 |
|
14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 |
35 |
% |
市城管委、市商务局 |
||
15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97.4 |
持平 |
% |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
||
16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17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 |
市卫生健康委 |
||
1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0 |
% |
市经信局 |
|
19 |
生活领域 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鄂州市无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生活垃圾全部委外处置) |
0 |
0 |
% |
市城管委 |
|
20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85 |
90 |
% |
市水利局 |
||
21 |
保障 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 |
制定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规划 |
定性 |
“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专班 |
22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 |
定性 |
“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专班 |
||
23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纳入 |
定性 |
“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专班 |
||
24 |
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加油站)☆ |
/ |
10 |
个 |
各相关部门 |
||
25 |
保障 能力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 |
后期汇总 |
亿元 |
“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专班 |
26 |
技术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 |
7 |
个 |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
|
27 |
监管体系建设 |
纳入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100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28 |
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实现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 |
定性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 |
||
2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 抽查合格率☆ |
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100% |
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 |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
||
31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2 |
群众 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90 |
% |
第三方调查 |
33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90 |
% |
第三方调查 |
||
34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 |
第三方调查 |
||
35 |
自选指标 |
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数量● |
2 |
3 |
家 |
市经信局 |
|
36 |
固废点位清理完成率● |
/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7 |
“两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数量● |
/ |
50 |
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
38 |
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 |
/ |
实现负增长 |
定性 |
市农业农村局 |
||
39 |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 |
50 |
% |
市住建局 |
||
40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60 |
% |
市城管委、 市农业农村局 |
||
41 |
使用可循环包装的邮件快递数量● |
/ |
100 |
万件 |
市邮政管理局 |
||
42 |
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 |
/ |
95 |
% |
市邮政管理局 |
||
43 |
回收复用瓦楞纸箱数量● |
200 |
300 |
万件 |
市邮政管理局 |
||
44 |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
/ |
60 |
% |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注:1. ★表示必选指标,☆为可选指标,●为自选指标。
2. 指标解释见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
附件2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主 要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
推动工业 绿色低碳发展 |
1.加快行业绿色发展转型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和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
|
2.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 |
||
3.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
||
4.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力度 |
市生态环境局 |
||
促进农业 固体废物高值利用 |
5.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
市农业农村局 |
|
6.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
市农业农村局 |
||
7.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
8.推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
9.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
推进建筑 垃圾资源化综合 利用 |
10.推动绿色建筑创建和绿色建材应用 |
市住建局 |
|
11.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市城管委、市住建局 |
||
12.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 |
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
||
推动生活源 垃圾无害化处理 |
13.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
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
|
14.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
市城管委 |
||
15.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 |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
||
16.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 |
||
17.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 |
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
18.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有效防范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19.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
|
20.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 |
||
21.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
||
22.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
||
23.提升危险废物应急保障能力 |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
||
加强体系 保障能力建设 |
24.构建制度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
|
25.加强技术支撑 |
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 |
||
26.激发市场活力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
||
27.健全监管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邮政管理局 |
附件3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一)制度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任务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固体 废物 |
和考核办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 |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
加强绿色快递文化宣传培训,实现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及可循环,推动物流行业绿色、共享、智能、高效发展 |
市邮政管理局 |
2025 |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
落实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网络,实现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市城管委 |
||
农业 固体废物 |
完善畜禽粪污台账管理体系 |
相关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按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定期督查 |
市农业农村局 |
||
建筑 固体废物 |
推进绿色建筑创建 |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等技术研发,加大对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
市住建局 |
2025 |
|
建筑 固体废物 |
实施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计划 |
加大相关资金投入,续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
市城管委 |
2025 |
|
A-7 |
建筑 固体废物 |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出台《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加大鄂州市建筑垃圾监管力度 |
市城管委 |
2025 |
A-8 |
危险废物 |
制定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
制定跨区域、跨部门的危险废物协调联动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 |
A-9 |
危险废物 |
建立涉危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行政处罚、环保信用、媒体曝光等方式,对涉危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 |
|
A-10 |
危险废物 |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 |
动态更新鄂州市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并同步纳入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实施统一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
A-11 |
危险废物 |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
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从严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 |
A-12 |
工业 固体废物 |
推进鄂州市尾矿库环境监管 |
更新完善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夯实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成效复核 |
市生态环境局 |
|
A-13 |
工业 固体废物 |
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 |
基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现有数据基础,整合相关部门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通过固体废物的产生特征、处置去向制定相关统计制度 |
市经信局 |
(二)技术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任务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B-1 |
农业 固体废物 |
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技术 |
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探索秸秆作为有机肥基料、发酵床基料等利用方式,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4 |
B-2 |
农业 固体废物 |
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 |
推广生物沤肥、立体有机生物床、机械化大棚生物堆肥、蛋鸡养殖传送带干清粪、异位发酵床、沼气(厌氧)工程+还田处理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4 |
B-3 |
工业 固体废物 |
高活性矿物掺合料创新制备工艺和性能改进研究 |
探索绿色低耗材料,助力降碳减污 |
市科技局 |
2025 |
B-4 |
工业 固体废物 |
清洁生产改造技术 |
鼓励选用先进成熟的脱硫和焦炉煤气脱硫技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4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 |
积极探索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理处置新技术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新途径 |
市水利局 |
2024 |
|
B-6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昆虫水虻高效转化餐厨垃圾和秸秆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
利用昆虫等生物技术,对餐厨垃圾和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
市科技局 |
2025 |
B-7 |
建筑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再生干混砂浆制备与性能研究 |
对建筑垃圾再生材料进行性能研究和制备,探索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处置新途径 |
市科技局 |
2025 |
(三)市场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任务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
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铅酸蓄电池、动力蓄电池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4 |
|
C-2 |
工业 固体废物 |
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 |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发展。推进利废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
|
建筑 固体废物 |
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 |
市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农村住房建设方面不断提高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 |
市住建局 |
||
C-4 |
建筑 固体废物 |
对建筑垃圾再生产企业出台实施相关优惠政策 |
市城管委 |
||
C-5 |
农业 固体废物 |
畜禽粪污收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服务市场主体建设 |
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按照“专人负责、网格化监管、动态管理”的思路开展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
C-6 |
农业 固体废物 |
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市场体系 |
建立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对资源化利用企业收集秸秆给予相应补助,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 |
市农业农村局 |
(四)监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任务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固体废物 |
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行动 |
紧盯非法倾倒、堆存、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
||
农业 固体废物 |
农用薄膜销售及处置监管 |
推进农膜产品规范化使用,在生产、销售端强化管理、源头控制,研发并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农膜产品的行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执法检查,处罚违规处置农膜行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宣传教育活动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 |
||
D-3 |
农业 固体废物 |
秸秆禁烧监管 |
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督促各区做好防火工作;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
D-4 |
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监管 |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
||
生活源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监管 |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储体系,定期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开展监督检查 |
市城管委 |
||
建筑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监管 |
完善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在重点路段、点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对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督办 |
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 运输局 |
附件4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动态更新)
序号 |
名 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内容 |
期望目标 |
资金金额(万) |
资金 类型 |
建设状态 |
实施周期(年) |
E1生活源固体废物 |
||||||||
E1-1 |
鄂州市物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二期项目 |
鄂州市物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每年新增报废汽车拆解能力达18500辆,其中重型卡车3000辆,轿车轻型车5000辆,摩托车10000辆,新能源车500辆,年拆解总重量为20600吨 |
增强报废汽车拆解能力,提高鄂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20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2-2025 |
E1-2 |
城东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 |
城东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新建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清水池、成品堆料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污泥日处理规模400吨/天 |
对城东污水处理厂全部存量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治污泥堆存 |
3903.07 |
财政资金 |
在建 |
2023-2024 |
E1-3 |
年加工3000吨厨余垃圾(厨油)回收利用项目 |
湖北惠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购置相关设备建设加工厨余垃圾(厨油)回收利用项目物理提取线1条,提取生物质原料,处理餐厨废油3000t/a(10t/d),生产工业级混合油2340t/a、半成品肥料550t/a |
有效提高厨余垃圾(厨油)回收利用能力 |
5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1-4 |
鄂州长融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 |
鄂州长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建设1条一次性废塑料输液瓶破碎清洗分离生产线,年产聚苯乙烯碎片1000吨 |
对废塑料输液瓶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
26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1-5 |
中新开环保综合 利用项目 |
湖北中新开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一般固体废物预处理车间,布设替代燃料预处理系统和入窑系统,依托世纪新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同时,利用沼渣、污泥燃烧的热量替代部分燃料煤,减少世纪新峰原煤的消耗量。年处理沼渣6000吨(脱水后)、污水处理厂污泥54000吨(脱水后) |
提高沼渣、污泥处置能力,减少不可再生能源使用量 |
150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1-6 |
城乡垃圾废弃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 |
扩大分类收集范围,提升 综合利用水平 |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水平 |
30000 |
财政资金 |
续建 |
2024-2025 |
E2工业固体废物 |
||||||||
E2-1 |
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
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 |
新建一条20000吨/年小家电资源回收生产线、一条3600吨/年废旧电芯资源回收生产线、一条15000吨/年废塑料资源回收生产线、一条20000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储运、环保设施 |
回收利用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废塑料进行改性造粒,回收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钢材、废五金、废塑料、废木块等进行资源循环利用 |
150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2-2 |
电子产品制造的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
湖北立恒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原料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经生物除臭后,与活性剂一同加入搅拌机充分搅拌,再经烘干后进入雷蒙机细磨,最后出料、打包得到产品。年生产胶结料22101吨 |
对电子产品工业产生的污泥进行有效资源化处置 |
12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2-3 |
在原有的生产流程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湖北融世工贸有限公司 |
对现有项目尾矿(非磁矿浆)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年产40万吨(含水率约为15%)建筑砂 |
对工业固废尾矿进行有效资源化利用 |
5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2-4 |
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企业 |
谋划拓宽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渠道,建设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量为60万吨/年 |
解决鄂州市脱硫石膏大量堆积存放的问题 |
/ |
/ |
拟建 |
前期谋划 |
E3农业固体废物 |
||||||||
E3-1 |
梁子湖区沼山镇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整治修复项目 |
梁子湖区 沼山镇 |
沼山镇对畜禽养殖“三区”整治已拆除的110余家中小型个体养鸡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设计农用地、灌溉沟渠500亩,点状分布,对污染土壤更换修复、复绿、恢复耕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有效改善沼山镇农村人居环境 |
8000 |
财政资金 |
在建 |
2022-2024 |
E3-2 |
鄂州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重点发展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 |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
6000 |
财政资金 |
在建 |
2024-2025 |
E4建筑固体废物 |
||||||||
E4-1 |
鄂州市固废循环产业园项目 |
市城管委 |
建设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垃圾焚烧、填埋场治理、城市家具、建材利用等项目,实现垃圾资源再生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厂总体规模为1500t/d(分三期建设)。协同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新建1座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预留45.68亩地作为废旧塑料回收处理远期发展备用地,处理能力3000吨/天 |
实现固废循环利用,对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进行有效治理 |
81880 |
财政资金 |
新建 |
2024-2030 |
E4-2 |
鄂州市巨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废弃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巨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新建两条机制砂生产线和一条陶粒生产线,项目年产机制砂240万吨、陶粒15万吨 |
促进建筑废物的综合利用 |
15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4-3 |
建筑垃圾无公害化处理扩规项目(一期) |
湖北瓦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7条砂石骨料生产线和1条陶粒生产线,项目年产机制砂及碎石620万吨、陶粒80万吨 |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
30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E4-4 |
湖北林之立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原材料配套加工项目 |
湖北林之立建材有限公司 |
以建筑垃圾、废石为原料。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项目年产机制砂100万吨 |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2000 |
自筹资金 |
在建 |
2023-2025 |
附件5
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玺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邱 实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承担专班日常事务,协调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组织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工作专班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担任,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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