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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25年6月1日 星期天

春季食品销售风险提示

信息来源:华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3-27
  自进入春季以来,气温回暖升高,各种细菌微生物容易滋生,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春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华容区市场监管局特做如下提示:

  1.不食用野生菌及野菜。春季是各类蘑菇和野菜的生长旺季,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和野菜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各农贸市场、商超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要加强入场检验检查,不得销售野生蘑菇和野菜。广大消费者做到不采集、不食用野生蘑菇和野菜,避免误采误食从而发生中毒,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和野菜,不能放松警惕,绝不要轻易食用。 

  2.各食品销售者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贮存、售卖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持经营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避免细菌滋生造成食品安全污染,特别要确保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设备有效运行。保藏冷鲜的设备要定期清理,能够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 

  3.各食品销售者要将食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放置,避免食品发霉发酵、腐败变质。销售散装食品的,还需要配备“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实行覆盖销售或可开合的取物窗(门),配备专用工用具及容器夹取及售卖,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同时,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4.购买鲜切水果应在正规商超或专营店内现场购买,保持在 0-5℃条件下冷藏贮存,并在标签标示的保质期内食用,通常保质期不超过 72 小时。如已打开包装,要用保鲜膜将其包覆起来,并置于0-5℃条件下冷藏贮藏,保存时间最好不要超过4 小时。如果发现即食鲜切果蔬出现软化、腐败等现象,不要再食用。 

  5.各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过期变质的食品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尤其是易过期变质的如烧卤熟肉等按要求贮存及过期变质后下架处理,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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