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价格法规政策。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做到价签齐全、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出现价格欺诈行为。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相关宣传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标示活动信息要做到清晰醒目,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违规开展有奖销售,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
四、做好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各经营主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的经营主体,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
五、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华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区春节期间相关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华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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