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特殊教育】华容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包保责任落实办法

信息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日期:2022-11-16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全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履行“教书育人”使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残疾儿童少年身体条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客观规律,保障全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各学校要求切实履行教书育人使命,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关心爱护残疾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体现社会温暖和人文关怀,对残疾学生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排全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详细情况,加强和民政、残联等单位的衔接沟通,确保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漏一人。工作台账要包括残疾学生姓名、年龄、住址、残疾情况和治疗康复进展,以及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状况,其父母姓名、联系方式、工作收入情况和学历阅历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各学校要认真核实本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具体情况,根据残疾儿童少年所在年级、班级等实际,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即每一名残疾学生至少由一名教师进行责任包保。 

  2、规划教育方式。依据《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华教〔2021〕55号)文件规定,组成专家团队,对残疾学生就学情况进行仔细核实,开展科学使用的义务教育教学活动。 

  3、开展关爱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华容区教育局关于特殊学生群体特别关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华教〔2021〕38号)文件要求,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要严格落实学校责任,履行教师义务,关心爱护残疾学生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特别是要关注残疾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情况,在上课、活动、体育锻炼和吃饭、睡觉等生理活动方面加强关爱,加大心理健康的疏导和抚慰。对因身体原因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4、提升送教服务。根据《华容区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针对服务区内残疾学生的情况特点,指定学校具体领导牵头负责送教上门服务,安排学校相关年级、学科有能力、有经验的教师执行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服务前要进行备课,备课方案里应该包括授课内容、授课时间、基本目标等内容,还应该包括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状况,接受能力、预计接受情况。服务中要多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要多和家庭进行沟通。服务后要对本次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评估,为下一次服务改善夯实基础,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工作保障 

  1、加强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残疾随班就读学生6015元/人/年的标准拨付教育公用经费,各学校要切实保障专款专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强残疾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残疾学生有学上、能上学、上好学。送教上门服务经费可在学校教育经费中列支。 

  2、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校长要将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放在心上,将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落实。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在学校常规检查中将残疾学生就学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区教育局每学期定期检查各学校落实残疾人就学情况,并把结果作为各学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 

  3、严格落实奖惩。每学年教学工作评估中,针对残疾学生就学情况包保责任落实好学校和个人,区教育局将进行表彰,包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仔细扎实的教师,在晋级和评优中将作为优先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主办单位:华容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08-2017 承办: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586058 电子邮件: vip@ezhr.gov.cn
工信部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844号-1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标识:4207030001 建议采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站点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容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220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58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