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住建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依据省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意见》(鄂建文〔2022〕3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部署落实,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动态监测行动,巩固乡村振兴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
2022年1月19日,华容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的通知》(华建发[2022]3号)文件,指导各乡镇要加强农房日常安全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结合去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全“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随机巡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督促乡镇每月27日前统计村级有无动态新增房屋数据上报区住建局。
二、开展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大排查行动。
区住建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和民政局共享数据,每月将调整更新动态人员名单及时获取分发到各乡镇入户核实。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每年4月和11月前后分别组织一次大排查,住建、民政和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华建发[2022]9号),组织区、镇、村三级力量,对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住房全面排查,建立完善排查台帐。9月下旬,住建部升级“危房改造系统”,其中增加了低收入动态监测模板,下半年的排查行动在住建部系统中进行逐户动态监测上传信息。
三、延续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的准入条件: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区级住建部门组织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排他条件:经“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有负面清单的,不得纳入支持范围”;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对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华容区继续延续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根据各乡镇2021年度排查结果,上级没有下达我区2022年度农村低收入危房改造任务。
四、做好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和预警报送工作。
我局从今年元月份开始,每月积极和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联系,获得全区初始低收入群体等对象名单和每月动态新增名单,结合各乡镇、村每月组织开展房屋动态排查和年度大排查行动,次月7日前根据各乡镇反馈排查结果向乡村振兴局红头文件回函反馈上月动态调整人员的房屋安全情况。截至目前,区级不定期开展了3次低收入群体等对象房屋安全巡查行动,重点查看房屋基础、主体结构有无危险点,我区农村房屋质量良好。
五、下步工作计划
我区继续保持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改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进行动态监测。以“安全为本、农户主体、公正公开、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华容区住建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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