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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吴楚大道加压泵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5-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华容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华容区临江乡龙潭村土地总面积0.5187公顷,我区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龙潭村村民委员会张贴公示并在华容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鄂州市吴楚大道加压泵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华容征安字2025〕8号)。

项目地类经过核验,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与原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地类数据有误差,已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调整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地块范围不变,地块范围坐标不变,主要调整内容为:总面积0.5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187公顷(含耕地0.3369公顷),无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调整为“总面积0.5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187公顷(含耕地0.5095公顷),无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

龙潭村

土地现状

总面积0.5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187公顷(含耕地0.5095公顷),无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

征收目的

供水用地

二、除上表中土地现状总面积0.5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187公顷(含耕地0.3369公顷),无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修改为“总面积0.5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187公顷(含耕地0.5095公顷),无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以外,原《鄂州市吴楚大道加压泵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华容征安字2025〕8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补偿登记地点及期限

本补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

(二)申请听证事项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属物产权人认为拟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段佳煜   电话:027-60699192)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

                                                                 2025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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