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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鄂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2-11-18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省委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2223号)、《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13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项目立项机构)立项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 评价内容与标准

  (一)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及分值,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进行绩效评价。

  1.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主要对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社会资本投资到位率等进行评价。

  2. 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优化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生态宜居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进行评价。

  3. 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对项目机构和制度建设、宣传引导、进度管理、合规管理、监督管理、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4. 效益指标情况

  主要对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二)评价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分值分别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分、目标完成情况50分、项目管理情况20分、效益指标情况10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给予附加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95(含)—100分为优秀,85(含)—95分为良好,80(含)—8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条 评价管理

  全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奖补资金需求。

  省财政厅负责绩效管理指导,审核绩效奖补资金预算需求,安排并下达预算,指导地方做好绩效奖补资金管理等。

  第五条 评价方式与程序

  (一)评价方式

  项目实施期间,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分解目标,进行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整体验收时,同步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自评,报请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绩效复核,绩效复核合格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绩效考评。

  (二)评价程序

  1. 绩效自评。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评时按照设置的评价内容及指标,进行打分,将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包含附件12所列资料)报送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绩效复核。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对县(市、区)报送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绩效复核合格的,形成复核报告,连同县(市、区)绩效自评资料一并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绩效考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评,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条 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奖补资金挂钩,作为耕地占补指标进入省级指标交易平台、项目升降级以及后续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对实施进度快、效益发挥明显、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项目将升级为省级项目。对实施进度慢、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项目降级为市级项目。

  地方在项目实施中主动申请撤销项目,省级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中发现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自项目备案之日起1年内未正式确定社会资本方且未开工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等负面清单事项、情节严重并整改不力的,调整出备案名单。

  第七条 责任追究

  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2.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20221118

 

  附件1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项目名称:评价单位:填报日期:

评价内容 

  评价 

  类别 

  评价指标 

  单位 

  分值 

  评分标准 

  完成量 

  目标值(年度/终期) 

  得分 

  指标类型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分) 

  资金投入水平(20分)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5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资金拨付到位占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确定的资金比例(评价指标得分=资金到位率*该项指标分值)。 

  / 

  / 

    

  共性指标 

  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5 

  评价指标得分=支出使用资金占到位资金的比例*该项指标分值 

    

  共性指标 

  社会资本投资到位率 

  10 

  项目实施前,资金一次性到位的,或根据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分期到位的,得满分;资金到位滞后年度投资计划,每滞后一年扣2分,扣完为止。 

    

  共性指标 

  目标完成情况(50分,附加分5分) 

  生产空间优化(10分) 

  新增耕地面积 

  公顷 

  2 

    

  1.各项评价指标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实现程度赋分,即“评价指标得分=实际完成量/目标任务的比值*该项指标分值”。  

  2.若实施方案没有该项建设任务的,不扣分。 

    

    

    

    

    

    

    

    

    

    

  共性指标 

  耕地质量平均等别 

   

  2 

    

    

    

  共性指标 

  零星耕地(5亩以下)图斑减少数量 

   

  1 

    

    

    

  共性指标 

  耕地集中连片增加数量(平原100亩以上、山区50亩以上) 

   

  2 

    

    

    

  共性指标 

  永久基本农田增加面积 

  公顷 

  2 

    

    

    

  共性指标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增加面积 

  公顷 

  1 

    

    

    

  共性指标 

  生活空间优化(5分) 

  建设用地减少面积 

  公顷 

  2 

    

    

    

  共性指标 

  农村宅基地减少面积 

  公顷 

  2 

    

    

    

  共性指标 

  建设用地闲置减少面积 

  公顷 

  1 

    

    

    

  共性指标 

  生态空间优化(5分) 

  生态用地增加面积 

  公顷 

  2 

    

    

    

  共性指标 

  森林覆盖率 

  % 

  1 

    

    

    

  个性指标 

  废弃矿山绿色治理率(绿色治理数量与总数量比例) 

  % 

  2 

    

    

    

  个性指标 

  产业发展(6分) 

  农村新业态新产业项目个数 

   

  3 

    

    

    

  共性指标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增加面积 

  公顷 

  3 

    

    

    

  个性指标 

  生态宜居(4分) 

  “厕所革命”完成率 

  % 

  1 

    

    

    

  个性指标 

  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和处理达标率 

  % 

  1 

    

    

    

  个性指标 

  生活供水水量水质达标率 

  % 

  1 

    

    

    

  个性指标 

  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 

  % 

  1 

    

    

    

  个性指标 

  公众参与(10分) 

  群众意见征求 

  / 

  3 

  对项目方案和建设意见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情况进行定性评价,群众意见征求积极性高的得3分,群众积极性一般得2分,群众积极性差的不得分。 

    

    

    

  共性指标 

  设计方案论证 

  / 

  3 

  从群众对设计方案参与论证的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参与程度高得3分,参与程度一般得2分,参与程度差的不得分。 

    

    

    

  共性指标 

  群众参与 

  / 

  4 

  从群众对项目建设参与的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参与程度高得2分,参与程度一般得1分,参与程度差的不得分;村集体组织村民实施简易工程的得2分。  

  总分4分。 

    

    

    

  共性指标 

  群众满意度(10分) 

  项目建设成效 

  / 

  10 

  群众对项目建设成效开展问卷调查,问卷满意度90%以上,得10分;80%-90%8分;70%-80%6分;70%以下,得4分;对发生重大信访事件的扣2分。 

    

    

    

  共性指标 

  群众共建共治共享(5分)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 

  5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额外加分,分值按附表2得分*5%计算。 

    

    

    

  共性指标 

  项目管理情况(20分) 

  工作推进(4分) 

  机构和制度建设 

  / 

  3 

  ①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②建立了部门协作、项目统筹、资金整合、公众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③管理制度健全,有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管理制度。落实1条得1分,总分3分。 

  / 

  / 

    

  共性指标 

  宣传引导情况 

  / 

  1 

  在相关媒体上发表相关报道的,中央媒体发表每篇得0.5分;省级发表每篇得0.2分,最多得1分。 

    

  共性指标 

  过程管理(16分) 

  项目建设内容管理 

  / 

  2 

  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对应关系好的得2分,规划设计内容未能对应实现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进度管理 

  / 

  3 

  子项目关联性、时序安排合理的得2分,关联性不强的扣1分,时序安排不合理的扣1分。  

  每月按时上报实施进度的得1分,每一次未按时上报实施进度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共性指标 

  监督管理 

  / 

  4 

  在各类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通报中,发现问题点名通报批评的,扣1分,扣完为止。 

    

  共性指标 

  合规管理 

  / 

  2 

  ①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变更规范的,得1分;②项目控制、保证、管理体系到位,采取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等监管措施的,得0.5分;③无事故,得0.5分,总分2分。 

    

  共性指标 

  档案管理 

  / 

  2 

  未建立档案管理的,扣2分。 

    

  共性指标 

  质量管理 

  / 

  3 

  发现一处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共性指标 

  效益指标情况(10分) 

  经济效益指标(4分) 

  农民年纯收益增加 

  / 

  2 

  项目实施后,农民人均年纯收益有增加的,得2分;无增加不得分。 

  / 

  / 

    

  共性指标 

  三产融合产生的经济效益 

  / 

  2 

  项目实施后,三产融合产生的经济效益有增加的,得2分;无增加不得分。 

    

  共性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3分)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程度 

  / 

  3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有提升的,得3分;无提升不得分。 

    

  共性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3分) 

  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 

  3 

  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有提升的,得3分,无提升不得分。 

    

  共性指标 

  总得分 

  100 

    

    

    

    

    

  备注:1.共性指标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测算。 

  2.个性指标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各项目结合具体实施方案选择,可以增加或减少,个性指标总分10分,各指标权重可根据项目调整。 

  3.总得分100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附加分5分。 

 

  附件2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自评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绩效目标。

  2.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二、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其中包括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社会资本投资到位率。

  2.目标完成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

  4.效益指标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包括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及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三、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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