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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安监局 日期:2016-12-20
 

各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6〕34号)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州安办〔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区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增强群众安全感,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协调落实好省安监局开展“百名市(州)、县(区)长论安全发展”活动。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在华容区村村通广播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华容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主要做法及活动动态,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养。三是组织宣传车在区范围内巡回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四是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和宣传画,营造浓厚氛围。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宣教股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区安委办将组织部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通过展板、挂图、发放宣传资料、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现场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二是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互动体验、“双微(微博、微信)一群(QQ群)”互动等多种手段,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积极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宣教股

(三)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采取编辑和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推进安全文化“六进”,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办公室

(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将《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倍增计划》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岗位、重点行业领域应持证人员实行全覆盖免费培训,培训的对象一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二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三是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四是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五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六是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七是执法监察、《安全生产法》业务;八是“两化”体系建设二、三级平台信息管理员培训。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各股室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配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参加由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区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工贸商贸重点领域行业企业都要结合区域特点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危化股、监察执法股,相关企事业单位

(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教育展,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集中展映、观看全国安全生产组委会推荐的《筑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全面安全素质》、《阵痛》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安全文化图书、资料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警宣传,引导全社会要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宣教股,各企事业单位

(八)组织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依托省、市、区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将用户发现并用手机随手拍摄下的身边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习惯等图片、视频,并加上相应的文字描述,发送到省、市、区安监局官方微博或微信(也可同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供用户分享,以达到警示宣传教育的目的。同时,省局采取通过发放微博微信红包的奖励形式,调动和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参与关注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增强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宣教股,各企事业单位

(九)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六打六治”等专项行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邀请相关行业安全专家、记者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采访从业人员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落实单位:各新区、乡镇,区安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安监局监察执法股,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新区、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专题部署,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严格考核。

(二)强化宣传报道。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沟通。各新区、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 6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于每周三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各地区、各部门于5月31日和7月1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小庆      联系电话:0711-3587918

电子信箱:529126926@qq.com

                               华容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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