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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715 发文字号: 华容政办函〔2025〕7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直相关部门

《华容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华容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计划执行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对纳入本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须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本抽查计划统一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行,不得“平台外操作”。

二、统筹推进部门联合检查。各单位要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抽查需求,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整合。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 2124—2023)省级地方标准要求,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单位要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对接配合部门,细化抽查工作安排,形成监管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各任务发起部门要充分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加大抽查力度。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任务发起部门在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完善业务指导通报机制。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双随机抽查有关工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检查人员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满足监管需要。同时,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督导,确保各项计划落地落实。

 

附件:华容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

华容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联合抽查

计划名称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1

学校办学情况联合抽查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中小学校

3所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2.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校外培训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

全省面向3周岁以上学前、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教育局

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7-8月(期)完成

3.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各类学校

20%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2次/年,

(春秋季开学);10月前完成

2

粮食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抽查

4.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原粮销售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制度、政策情况的行政检查

粮食收购、承储、加工企业

50%

区发改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5.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3

招投标行业联合抽查

6.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检查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10%

区发改经信局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4

宾馆、旅店业联合抽查

7.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

5%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9月前完成

8.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9.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10.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11.宾馆、旅店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5

劳动用工企业联合抽查

 

12.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0家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13.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10%

6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联合抽查

14.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规定情况的检查

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0%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15.营业执照规范使用、名称规范使用、住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动情形等情况的检查

7

市政工程监督联合抽

16.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10%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水利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8

对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监管联合抽

17.对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

10%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9

房地产市场联合抽

18.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企业

10%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19.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检查

20.对物业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的检查

10

燃气经营行业联合抽

21.燃气经营许可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10%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8月前完成

22.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23.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4.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11

交通运输领域联合抽查

25.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情况的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20%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1月前完成

26.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检查

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5%

27.对港口经营情况的检查

港口经营者

10%

12

机动车维修行业联合抽查

28.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5%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1月前完成

13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抽查

29.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1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30.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经营情况的检查

14

汽车销售经营者联合抽查

31.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1家

区发改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32.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15

二手车交易经营者联合抽查

33.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的监管

从事二手车交易经营主体

1家

区发改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16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联合检查

3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监督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家

区发改经信局

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35.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36.有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17

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37.娱乐场所取得许可情况及治安、消防、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娱乐场所

20%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2月前完成

1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抽查

3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各类网吧、网咖等提供上网服务场所

20%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19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单位联合抽查

39.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机构

20%

区文旅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0

艺术品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40.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50%

区文旅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1

旅行社联合抽查

41.旅行社取得许可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各类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50%

区文旅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2

体育经营行业联合抽查

42.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游泳池

1家

区文旅局

区卫健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3

A级景区联合抽查

43.对A级旅游景区服务项目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是否公布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的检查

A级旅游景区

1家

区文旅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4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抽查

44.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全区规上工业企业

10%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发改经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45.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46.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区卫健局

区人社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25

放射诊疗机构联合抽查

47.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放射诊疗机构

10%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26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其他医疗机构联合抽查

48.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10%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27

医疗机构联合抽查

49.医疗卫生监督抽查

全区民营医疗机构

10%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50.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51.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28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联合抽查

52.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2家

区税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29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53.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3%

区统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30

消防产品联合抽

54.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及市场准入检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3家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1月前完成

31

建筑市场联合抽查

55.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督检查

工程项目相关各方市场主体

5%~10%

区住建局

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1月前完成

56.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全区在建项目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

57.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全区在建项目建筑工程项目

32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联合抽查

58.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检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5%

区财政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0月前完成

33

城镇供水企业联合抽查

59.对城镇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

自来水厂

1家

区水利局

区卫健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60.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34

文物保护单位联合抽查

61.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

20%

区文旅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2月前完成

35

社会组织联合抽查

62.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区民政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0月前完成

36

殡葬服务业联合抽查

63.丧葬用品经营店经营情况的检查

丧葬用品经营店

20%

区民政局

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64.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37

社会福利机构联合抽查

65.养老机构合同管理、备案手续情况、负责人与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检查

运营中且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

60%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次/年;

10月前完成

66.在活动许可内有无合法经营、资金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

67.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68.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69.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70.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71.对老年人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维护情况的检查

72.对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73.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38

行业协会商会联合抽查

74.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检查

全区行业协会商会

20%

区民政局

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0月前完成

39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领域联合抽查

75.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检查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30%

区城管局

区交通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0

城市绿化建设联合抽查

76.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监督检查

城市绿化建设单位

20%

区城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1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企业联合抽查

77.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企业

50%

区城管局

区交通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2

工业取用水企业联合抽查

78.对取用水户的监督检查

工业取用水企业

15%

区水利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3

水利工程联合抽查

79.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

20%

区水利局

区住建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4

 

生产建设项目联合抽查

 

80.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生产建设项目

20%

区水利局

区住建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81.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45

成品油经营行业联合抽查

82.成品油经营主体资质许可的检查

加油站点

30%

区发改经信局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83.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84.对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

85.对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的检查

86.散装成品油销售监管

46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8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7

肥料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88.肥料经营情况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肥料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8

农药经营者联合抽查

89.农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49

兽药经营者联合抽查

90.兽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5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9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51

农机经营者联合抽查

92.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其证书的检查

从事农机经营的单位

10%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52

种畜禽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93.种畜禽质量安全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53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联合抽查

94.生猪屠宰活动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单位

1家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54

 

经营主体公示信息联合抽查

 

9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1%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96.税务登记事项、纳税申报情况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

97.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情况的检查

55

餐饮(含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联合抽查

98.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及网络餐饮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1%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99.排放油烟情况的监督检查

100.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监督检查

56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联合抽查

10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农(集)贸市场

2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10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5%

57

母婴用品行业联合抽查

103.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母婴用品店

3%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104.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58

拍卖领域市场规范管理联合抽查

105.拍卖活动经营资格、不正当竞争及竞买人与拍卖人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检查

从事拍卖经营活动的企业

1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经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59

商标使用行为的联合抽查

106.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获得授权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的企业

3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107.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60

商标代理行为的联合抽查

108.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1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经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61

专利真实性监督联合抽查

109.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持有专利证书或申请专利的企业

2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经信局

1次/年;

8月前完成

110.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62

市场类标准监督联合抽

111.企业执行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辖区生产企业

3%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经信局

1次/年;

12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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