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
“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红莲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局,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华容区委办公室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
“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推动打造花园式城镇和乡村,助力提升城乡治理水平,聚力打好疫后重振攻坚战,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以整治“脏、乱、差”为主线,以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忧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点,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载体,紧盯重点部位,聚焦薄弱环节,对标“创文”、“创卫”标准,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强力推进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乡功能和品质,努力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为加快建成生态高颜值、发展高质量、生活高品质的现代化滨江临港生态新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属地负责、层层履责。以乡镇为责任主体,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严格落实权属负责与条块交叉的多元责任制,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机制。
——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聚焦整治“脏、乱、差”问题,以商业街区、居民小区(村民小组)、休闲广场、农贸市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沟河塘渠等重点区域为突破口,全面行动、全面铺开、全面推进,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大提升。
——区乡联动、部门协作。按照“区级统筹、乡镇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教育引导、全员参与。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惩戒与教育结合起来,对违法违章行为严管重罚,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浓厚氛围。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有效改善。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100天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开展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彻底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文化”水平,实现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乡容貌明显改观,对外形象明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重点任务
(一)中心城镇人居环境整治
1.环境卫生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开展辖区内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加大环卫作业力度,主次干道、车站、集贸市场以及人口密集区循环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和市场整洁。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垃圾箱不得外溢、箱体摆放保持规范整洁,垃圾无积存、无暴露,卫生无死角,做到日产日清。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转运点进行全面排查维护,确保正常转运。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加强公厕整治,对公厕内外乱涂乱画及时予以粉刷,并对公厕内的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维护,确保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区直各部门)
2.建筑物和设施治理。重点整治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或者堆放等影响市容行为。严格禁止并全面清理楼道乱堆乱放,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临街建筑物外墙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棚,应当统一规范并保持安全、整洁。防护栏不得超出外墙立面,空调外机下沿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两米。空调冷却水、油污等不得向街面排放。保持小区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区直各部门)
3.建筑施工治理。落实文明施工制度,规范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严禁占用集镇主次干道堆放建筑物料和在道路上进行砂浆、混凝土搅拌施工;严格道路、绿化开挖审批,按照“谁开挖、谁修复”的原则,落实好路面修复、绿化管护要求,严禁未批先挖、私开乱挖,强化后续监管;加强建筑垃圾管理,逐步推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专业化运输管理模式,对违规运输、抛撒滴漏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做到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监管全程化、渣土处置无害化,确保工完场清;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防治“六个100%”(施工区域100%标准特色围挡,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车辆100%冲洗,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工地裸土100%覆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各乡镇、新区)
4.集市经营行为治理。规范集市的经营行为,农贸市场经营商户以及临时摊点必须在指定位置营业,产生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扫除。落实专职保洁员,负责农贸市场卫生清扫。(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
5.户外广告和店招治理。统一集镇路牌路标,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清理破损门头牌匾,拆除影响安全和镇容镇貌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清理乱刻画、乱涂写、乱悬挂、乱张贴等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严格实行一店一牌制,规范发布行为,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档次,打造靓丽特色街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新区)
6.违章乱搭乱拉乱建治理。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场所违建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并做好上报和证据留存,将乱搭乱拉乱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整理、规范、美化沿街沿路电线。(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鄂网传媒信息有限公司华容经营部,各乡镇、新区)
7.道路抛洒、坑洼、扬尘治理。加大道路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及时查纠处置货车抛洒、遗洒煤尘、粉尘、沙、土等违法行为。加强厂矿企业、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源头管控、路面管控,严格依法打击货车扬尘、抛洒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养护,着力解决道路坑洼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发改局,各乡镇、新区)
8.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重点整治“五乱”(乱行、乱停、乱穿、乱翻、乱闯)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两侧、公共区域内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停放的管理,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各乡镇、新区)
9.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治理。按照“先告知,后清理”原则,对区域内主、次干道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整治,杜绝各类占主干道经营、露天烧烤作业、就餐环境脏乱差和油烟直排问题,营造道路畅通、秩序井然的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发展地摊经济。(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新区)
10.“牛皮癣”治理。全方位、常态化清理辖区内建筑物、墙壁、电线杆、小区楼道、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和“牛皮癣”;在公共区域内增设便民张贴栏;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对主城区内主要路段张贴“牛皮癣”行为实施监控,强力遏制乱张贴行为。对违规张贴“牛皮癣”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区直各部门)
11.门前“四包”治理。统一标准、明确责任,加强对责任区内主、次干道单位、企业、商铺“门前四包”(环境卫生、秩序良好、绿化管护、设施维护)的管理,坚决禁止乱设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损毁路面、违规开挖等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纠正处理一起。每周发布“门前四包”红黑榜。(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区直临街相关单位)
12.绿化美化亮化治理。加强华容园、主城区、集镇花坛裸露绿地管护,解决绿地黄土露天问题;引导居民在房前屋后庭院内种花养草;集中清理绿化带环境卫生,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沿街重点部位适度实施美化措施。按照“应亮尽亮”原则,改造提升主干道沿线路灯,鼓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亮化工程。(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城管局、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新区,区直各部门)
13.规范燃放烟花爆竹、养犬。积极倡导群众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集镇居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规定区域、规定方式有序燃放,及时清理燃放垃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行诚信记录。参照《鄂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加强对城镇养犬行为的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各乡镇、新区)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将全区77个行政村(社区、农场)768个自然湾分别按干净整洁型、整治提升型、美丽示范型三种类型打造,同步推进,分类实施。
1.干净整洁型村湾。一是机制健全。开展社会化保洁,实现村湾日常保洁全覆盖,保洁考核机制健全。二是环境干净。围绕“五清一改”,做到扫干净、码整齐。重点对村庄垃圾和杂物、违规搭盖及临时圈舍、乱搭建及危旧房、河湖田间垃圾和废弃物、违章广告和受损宣传牌等进行清理,乡村道路清扫全覆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习惯良好。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改变不良卫生习惯。
2.整治提升型村湾。一是环境美化。垃圾处理体系规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无旱厕。二是风貌优美。房前屋后环境整洁美观,村民居住区内部能绿尽绿,河沟渠塘水体清澈。三是道路畅通。村内道路畅通并进行适度硬化。四是乡风文明。村“两委”班子强;建立完善“一约四会”并发挥作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乡村治安状况好,群众安全感较强。
3.美丽示范型村湾。一是规划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体现乡村特色。二是生态宜居。垃圾处理体系规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无旱厕;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村容村貌整洁美观;河沟渠塘水体清澈,无黑臭水体;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应绿尽绿。三是设施完善。村内道路实现“户户通”;居民集中区域和公共活动区域实现适度功能照明;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四是产业兴旺。实施“一村一品”,农旅融合发展较好;土地规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村组集体经济发展较好。五是治理有效。村“两委”班子强;建立完善“一约四会”并发挥作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传承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乡村治安状况好,群众安全感强。
各乡镇、新区对照干净整洁型、整治提升型、美丽示范型村湾建设内容和标准,结合各村实际,科学确定打造类型,明确整治内容和重点,补齐短板,整体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百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和要求。利用广播、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1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动员各方力量,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薄弱区域为突破口,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强势推进,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检查验收,总结整治经验和成效。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改善城乡面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事关全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事关华容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事关乡村振兴和疫后重振,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各级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把整治行动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落地落实。
(二)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指挥部,抽调人员组建专项工作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建立调度会商机制,对重点部位、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和联合执法,合力攻坚。区级领导和区直单位要根据基层联系点制度安排,加强对结对联包单位督促、指导、协调,确保整治行动务实高效、有力有序推进。
(三)宣传发动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群众动员会,运用各类媒介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百日整治”行动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动员引导广大居民参与,做到宣传到户、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推动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督查考评到位。将“百日整治”行动与结对包保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进行捆绑考核,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第一书记”业绩考核,纳入城乡人居环境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及联包单位推进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周发布红黑榜,适时开展现场拉练,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华容区中心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政 委:彭 波 区委书记
指 挥 长:夏 鑫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指挥长:吴新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汪细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新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克明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细海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夏红旗 区委常委、华容镇党委书记
李崇春 副区长
方 钢 副区长
叶圣海 副区长
胡清琴 副区长
成 员:张小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绍斌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汪红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云桥 区发改局局长
叶运强 区教育局局长
任晓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 峰 区民政局局长
夏海峰 区司法局局长
王新启 区财政局局长
万中华 区人社局局长
胡刚平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熊 剑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安良 区住建局局长
王新国 区交通局局长
叶新文 区税务局局长
付中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鲁水银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汪冬英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姜松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万 雄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夏 俊 区审计局局长
张本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志国 区统计局局长
杜 波 区医保局局长
高亚凯 区城管局局长
尹奇志 区扶贫办主任
廖新文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汤海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万其胜 区交警大队队长
毛 飞 区消防大队队长
吴 勇 庙岭镇党委书记
袁立志 段店镇党委书记
廖小红 临江乡党委书记
严 平 蒲团乡党委书记
严志勇 庙岭镇镇长
赵小飞 华容镇镇长
万金池 段店镇镇长
李柏杨 临江乡乡长
孙小荣 蒲团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督查考评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付中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亚凯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万新桥、吴 勇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汪红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安良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胡浩勇、蒋 荔
三、督查考评组
组 长:张小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胡克龙、高 岗、姜和花、程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