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S119(蒲团小港-庙岭吴屴)改建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Je02wkX9VCcrZeaf1sA7w 提取码: igj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公众可到建设单位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兴华路城东客运站二楼;或者到评价单位武汉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12、13、14幢D-14号楼16-17层02号房。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Je02wkX9VCcrZeaf1sA7w 提取码: igjk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通信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兴华路城东客运站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7-60586705
评价单位:武汉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12、13、14幢D-14号楼16-17层02号房
联系人:颜工 电话:18169446847 邮箱:1311921109@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2026年7月15日-8月15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反馈意见。
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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