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华容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解除武汉市海侨科技有限公司WG(2023)0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HR[2023]11号、合同电子监管号4207032023B00162),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0950.5平方米,其中21763.70平方米置换到望湖二路东侧,云端一路南侧、创新二路西侧、云端二路北侧地块,剩余9186.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回。
特此公告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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