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住建部门职责,持续巩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结合各乡镇每月动态监测排查情况,现将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6户,任务分别为:华容镇2户、段店镇1户、临江乡1户、蒲团乡1户、庙岭镇1户。
二、改造对象
本次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人员,包含: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同时,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实施:1.户主拥有当地农村户籍且属六类人员;2.所属房屋是唯一住房,且属于C、D级危旧房;3.常年有人居住。
三、改造和验收要求
(一)严格落实住建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做到住房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通风良好,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二)严格落实《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采取平时检查与工作节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危房改造完后一个月内,各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本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面必须达到100%;验收合格后向华容区住建局申请复验,区住建局组织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全覆盖验收。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未能达到相关要求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三)一户一档资料按照“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表样收集整理农户档案,房屋等相关信息同步录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湖北省)系统》。房屋改造前、中、后的照片、房屋面积、建设投资、对象类型、补助原因等重要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四、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
(一)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村级要公示村级评议上的名单、区级审批补助名单及金额;乡镇要公示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公示结果拍照后在农户纸质档案中留存;区级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验收合格后的危改户补助资金。
(二)各乡镇所有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统筹全区危房户拨款资金后报区财政局,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打到专户,通过“湖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平台”直接打入各危房改造贫困户一卡通账户(推荐农业银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违规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根据中央、省财政下达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统筹区级配套资金,安排C级修缮加固房屋根据维修面积、维修成本需求每户补助2-2.4万元不等,D级拆除重建房屋根据户口人数、建设成本每户补助4万—4.3万元不等。
五、改造完成时限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要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于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我区力争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面开工,8月31日完成改造任务,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补助资金打卡工作,请各乡镇抓紧实施。
鄂州市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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