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武鄂同城化,顺利开展与武汉市基础设施道路连接的未来三路、高新四路、高新六路等主干道路改扩建工作,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市政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华容发改[2021]144号)以及产业园区土地供应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华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收回原出让柯莫斯科技产业园面积50平方米、顶信电气面积1378平方米、千烨陶瓷面积1959平方米、新侨科技面积766平方米、海侨科技面积1038平方米、永邦科技面积726平方米、奔阳汽车面积631平方米、彤翰电子面积305平方米,共8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853平方米,用于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市政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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