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8-10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批复 |
申报条件 |
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
审批部门 |
华容区卫生健康局 |
设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申请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评价报告 内容要求 |
1、主要评价依据; 2、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 3、评价结论 |
工作时限 |
双方协商确定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市场调节价 |
工作流程 |
报告编制完毕-单位申请送审-现场审核验收-出具批复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60885101; 办公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邮政编码:43603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7-60885107 投诉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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