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检测报告》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申报条件:
旅店、候车室、影视歌舞音乐厅、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需要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
审批部门:
华容区卫生健康局
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评价报告内容要求:
1、检测依据;
2、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池水、布草、物表等检测报告;
3、检测结论。
工作时限:
双方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市场调节价
工作流程:
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或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修改完善-出具报告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0885101;
办公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邮政编码:4360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7-60885107
投诉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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