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2021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计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2021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4万元
(二)项目安排。
1.产业扶持资金649.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9个项目合计658.5万元。通过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合办村级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措施,发展增收产业,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不具备发展产业实体经济的开展资产收益帮扶。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补足各乡镇2020年慰问资金65.5万元。根据华容扶组办发(2021)1号精神:各村各级帮扶结余资金必须优先用于贫困户春节慰问,慰问资金不足的村由区级财政补齐。
3、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的工作经费合计180万。全区一共36村,按照5万/村标准拨付。
4、项目管理补助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以及绩效评价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实施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二、衔接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此次下达的衔接项目由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及报账等工作。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并按全区统一的报账程序(资料)报账,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报账责任主体,落实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华容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项目公开。项目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区级公示公开,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公示公开;乡镇乡村振兴站负责乡镇级公示公开,村委会负责本村项目公示公开。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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