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评估委托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土地市场的严肃性,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特向社会公开摇号遴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容积率 |
摇号日期 |
交付报告日期 |
份数 |
批次号 |
1 |
华容镇丁桥村、金熊村 |
19530 |
工业用地 |
≧1.0 |
2021.9.14 |
2021.9.20 |
2 |
鄂州市华容区2017年度第23批次 |
2 |
段店镇灯塘村、孙彭村 |
6206.8 |
工业用地 |
≧1.0 |
2021.9.14 |
2021.9.20 |
2 |
鄂州市华容区2021年度第5批次 |
(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公告用地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资格要求
2018年度已经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并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遴选。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遴选、全年合计三次不参加遴选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点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3楼会议室参加公开摇号(提前半小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报名书面申请。(原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如派委托人现场报名,需提供公司在报名前一年中任何一个月为委托人缴纳个人社保的证明材料一份。
3、中标服务承诺函。报名单位需承诺安排专班明确专人,依评估规范,按时完成任务。
4、拟派本宗地评估人员名单,并明确项目负责人。拟派人员名单、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报名单位在报名前一年中任何一月为上述人员缴纳了个人社保的证明材料)
五、遴选方法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将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点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入围单位中选定中标人,然后公示中标结果。
联系人:卢婷 联系电话:027-6069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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