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天资美发店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2021070110454842484903 |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天资美发店 |
地址 |
华容区蒲团乡吉刘街 |
社会信用代码 |
TE436034PDY000116D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火焱 |
违法事实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法条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华容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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