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息 | |||
| 姓 名 | 汪源 | 工作单位 | 鄂州市凡口街道特普生电子厂 |
| 法人信息 | |||
| 法人组织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所需信息情况 | |
| 信息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 部门 | 华容区民政局 |
| 信息内容描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依法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1. 华容区及蒲团乡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受理材料、审批时限、不予救助的法定政策依据(2013年至今有效文件);2.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关于非低保对象、因人身伤害未获赔偿、刚性支出致困纳入临时救助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执行标准;3. 蒲团乡近3年非低保困难群众获批临时救助的审批台账、救助标准、发放记录(隐去隐私信息);4. 针对人身损害无赔偿、无收入无财产、基本生活困难群体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办理机制与兜底政策;5. 以“非低保不能申请临时救助”为由拒绝本人申请的书面政策依据、内部批复或答复口径。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单位 | 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6-05-06 |
| 回复内容 |
华容民政依复〔2026〕第2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汪源先生: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您通过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1.华容区及蒲团乡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受理材料、审批时限、不予救助的法定政策依据(2013年至今有效文件);2.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关于非低保对象、因人身伤害未获赔偿、刚性支出致困纳入临时救助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执行标准;3.蒲团乡近3年非低保困难群众获批临时救助的审批台账、救助标准、发放记录(隐去隐私信息);4.针对人身损害无赔偿、无收入无财产、基本生活困难群体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办理机制与兜底政策;5.以“非低保不能申请临时救助”为由拒绝本人申请的书面政策依据、内部批复或答复口径。”本机关予以公开。 一、关于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咨询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hubei.gov.cn/fbjd/zcwj/gfwj/202501/t20250115_5503515.shtml,查询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j.ezhou.gov.cn/xxgk/fdzdgknr/gysy/shjz/202602/t20260213_750985.html,查询鄂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鄂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详细查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 二、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蒲团乡近3年非低保困难群众获批临时救助的审批台账、救助标准、发放记录(隐去隐私信息);”的问题,本机关予以公开。请登录华容区政府门户网站临时救助公示网址https://www.hbhr.gov.cn/hrqxxgk/zc/gsgg/index_1.html,详细查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 三、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以“非低保不能申请临时救助”为由拒绝本人申请的书面政策依据、内部批复或答复口径。”的问题,属于咨询性质,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州市华容区民政局 2026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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