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息 | |||
| 姓 名 | 黄伟强 | 工作单位 | 华府名居业委会 |
| 法人信息 | |||
| 法人组织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所需信息情况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华府名居车库增值税结算的信息公开 | 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 |
| 信息内容描述 | 本人黄伟强,华府名居业委会主任,作为华府名居业主/利害关系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该项目以下核心信息: 请贵局公开华府名居在开发过程中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过程中,针对该项目1栋2栋地下车库(位)(含人防工程/非人防工程),以及3-10栋地面以上1楼以下架空层的成本税务处理结论。具体包括:1. 地下车库(位)以及架空层的成本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进行分摊扣除,还是作为经营性资产单独进行成本归集/扣除?2. 贵局在清算批复中,对地下车库(位)权属性质的定性意见或相关结论性文字。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6-03-30 |
| 回复内容 |
华容税公开复〔2026〕1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黄伟强: 本机关于2026年3月8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请贵局公开华府名居在开发过程中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过程中,针对该项目1栋2栋地下车库(位)(含人防工程/非人防工程),以及3-10栋地面以上1楼以下架空层的成本税务处理结论。具体包括:1.地下车库(位)以及架空层的成本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进行分摊扣除,还是作为经营性资产单独进行成本归集/扣除?2.贵局在清算批复中,对地下车库(位)权属性质的定性意见或相关结论性文字。”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申请的“地下车库(位)以及架空层的成本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进行分摊扣除,还是作为经营性资产单独进行成本归集/扣除?”您询问的事项属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要求政府机关就特定事项做出判断的咨询类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您可就具体涉税事项向我局第一税务所咨询,联系电话:0711-3612366。 二、关于您申请的“贵局在清算批复中,对地下车库(位)权属性质的定性意见或相关结论性文字。”经审查,本机关不掌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在线提交复议申请书,网址为: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ezhou/index.html),或者在6个月内向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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