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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存在“四风”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1997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9月02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0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7月份,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自查自纠和征求区直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共27人的意见建议,收集到存在“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15条,经梳理成10条意见。
  一是可及性问题。1、经过多次职权清理,本级事项不清;管理机制不顺,区中心与新区中心层级管理不明;2、用于审批的大厅面积狭小,仅有100平方,设备短缺,无法实现全部功能;3、审批单位进驻少,应进23家,目前只进驻12家;4、下乡检查指导便民服务机构少。产生问题的原因是1、应为县级的职权大多在市级;2、办公条件差;3、中心人手少职能多;4、服务与需求没有对接。5、乡镇资源没有整合,人社、司法、民政各自为阵。
  二是规范管理问题。存在的问题是窗口人员非单位业务办理人员。原因是窗口单位人员编制少,没有授权,无事可做。窗口人员关系在原单位,工资、待遇在原单位,中心对窗口人员管理难度大。
  三是运行效能问题。按照省县级通用目录,应进必进208项,实际是人员进驻了,事项未授权,窗口单位照常审批,形成“体外循环”局面。原因是职权未整合,审批未授权;场地狭小,无法全部进驻。
  四是公正透明问题。审批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不及时。原因是单位审批后再拿到窗口录入。
  五是机制执行问题。AB岗落实不到位,缺乏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原因在于个别窗口单位人数少,仅能维持本单位运转,无法抽人到窗口;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修订绩效考评机制
  下一步整改打算是:
  1、场地建设。将中心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整体搬迁,将现有场地全部用于审批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搬出,为审批大厅腾位置。改建一厅和二厅,安置所有审批窗口。一楼重新装修,设置回型办公区。受理人员与审批人员一起办公。整改时限,8月底前,责任人:夏海峰,汪红枫
  2、设施改造。对两个大厅线路进行改造,将弱电和强电分离,解除安全隐患。对办证大厅进行改造、装修(含办证台改造、LED屏移装)整改时限,9月15日前,责任人:汪红枫
  3、设备添置。本着节约原则,添置办公设备。我中心现有17台电脑,均已使用6年,运行不畅,几近报废,亟待更新,至少需购置36台电脑;还有办公桌椅、48口网络交换机、半球形高清监控、打印机、复印机等。整改时限,9月10日前,责任人:汪红枫
  4、窗口分类。根据全省县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有23个,有行政审批事项208个,需根据各审批单位窗口建设情况进行分类。人员和事项9月1日进驻。整改时限,8月底前,责任人:汪红枫
  5、职权整合。根据各单位职权分布情况,进行行政审批职权整合,成立行政审批科,审批职能全部进入行政审批科,然后成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启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公章。进驻单位必须启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公章,由窗口首席代表保管,专门用于窗口办证审批工作。整改时限,9月1日前,责任人:编办、法制办、各窗口单位
  6、窗口进驻。按照利企便民的原则,兼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面积情况,中心对窗口分为两类进行管理。一类窗口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全天候在中心办理的相关窗口。二类窗口为办理事项比较少,组成综合窗口在中心办理的相关窗口。整改时限,9月10日前,责任人:各窗口单位、汪红枫、尹维平、夏国强
  7、畅通渠道。发挥中心大厅的最大功效,各有关单位按照“应进必进、一窗办理、一站服务”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确保审批和服务渠道畅通,办事快捷高效,真正形成“后方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机制。整改时限,8月底前,责任人:各窗口单位、汪红枫、尹维平、
  8、网络监察。对办事程序简便、材料齐全事项即来即办;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事项,除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外,在承诺期内限时办结。中心通过网上巡查等方式监督办理时限。整改时限,9月中旬,责任人:各窗口单位、汪红枫、尹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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