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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容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教师节表彰推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日期:2025-09-04

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要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第41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开展全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交流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一)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四)优秀交流教师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教联体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跨乡镇交流满1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局机关、全区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评选名额

共推荐评选华容区师德标兵5名、优秀教师20名、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交流教师12名、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

三、推荐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择优”原则。重点向规模大、偏远学校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坚持“重师德、重贡献”原则。重点向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地区综合评估中排位靠前的教师和学校倾斜。

(三)坚持“程序规范、公认度高”原则。确保产生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社会公认。

(四)近三年来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的,不再重复推荐评选。

(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爱岗敬业。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综合表现和教学实际突出,社会反响良好,深受学生和家长好评。

3.廉洁从教。注重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正能量。恪守职业操守,廉洁从教,近五年无师德失范和违法违纪行为。

4.向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深受学生喜爱和家长爱戴的班主任倾斜。

5.坚持在学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师德考核须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潜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有献身教育、扎根基层、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

3.勤于钻研,因材施教,结合实际开展富有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得到学校、家长、学生的广泛认可。

4.坚持在学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心爱护班级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班级管理工作规范,能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近三年班级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思想等情况,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家长会,主动与家长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5.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没有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家长财物、推销教辅资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行为。

6.坚持在学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优秀交流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教育事业,对交流工作充满热情,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交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3.认真完成交流学校所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交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事、积极向上、主动担当。

4.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近五年有交流轮岗经历且跨乡镇交流轮岗满一年以上。

6.交流轮岗评先指标由交流学校(非派出学校)根据交流教师综合情况进行评选推荐。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可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清正廉洁。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勤政务实、秉公办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近三年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3.改革创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重点向近年来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明显,特别是高考和中考成绩显著的学校负责人倾斜。

五、推荐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报、民主推荐、群众评议、集体研究、纪检部门审核、单位公示的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其中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上报区教育局。

(二)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建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交流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三)审定公示。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审定拟表彰人选,如表彰人选存在违规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师风问题,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华容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把此次评先评优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通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力争达到“评一个、带一校、促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认可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推荐评选活动要注重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具有说服力。

(三)面向基层一线。评选表彰对象主要面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兼顾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学校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

(四)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中小学教联体、幼儿园、华容高中、未来高中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本单位关于推荐评选工作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评选工作程序、纪检部门审核情况、推荐结果以及公示情况等);

2.《华容区2025年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交流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申报表》一份(见附件,逐级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于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华容区2025年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交流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申报表

 

2025年8月25日


华容区教育系统2025年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交流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推荐人选申报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一寸近照

政治面貌

 

教龄

 

学历

 

专业技

术职务

 

所在单位

 

行政职务

 

手机号码

 

任教年级及学科

 

推荐表彰项目

 

£师德标兵   

£优秀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

£优秀交流教师

个人简历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先进事迹(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3000字,内容客观真实,文字简明生动,表格不够可加附页。)

 

推荐学校意见

 

 

 

 

                         章

 

                                年  月  日

推荐教联体审核意见

 

 

 

 

                         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审批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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