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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08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相关处室、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0号)要求,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9年20日

 

 

 

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0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人社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精准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突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办好民生实事的具体行动,全力惠企利民促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开展就业政策分类宣传(9月-12月)。9月份起,启动实施“就业政策在身边”滚动宣传。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政策清单,包含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制作政策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政策问答,依托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资源,分群体分类别发布就业政策,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宣传解读。结合“人社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活动,主动送政策上门。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主动协调经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集中开展人社厅局长进企业宣讲活动。强化用工专员服务,对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时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同步推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社局,厅就业处、省人才中心、省就业中心)

(二)盘点核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9月)。开展2021年以来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进度大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照国家、省就业相关文件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排查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申请后超期未受理、受理后超期未审核、审核后超期未拨付等情况。结合巡查审计、督查核查、信访反映、媒体报道发现问题台账通过自查互查、数据抽查、台账清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重点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相关责任是否追究、制度漏洞是否补齐。盘点核查工作情况市州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省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社局,厅就业处、省人才中心、省就业中心)

(三)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模式(9月-12月)。按月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参保、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对确认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主动推送政策,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对主动申请享受补贴的,加快受理审核,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纳入“直补快办”范围,继续实施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打包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培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采取一次告知、一站受理、帮办代办、一揽子兑现等方式,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结合就业服务信息化一库一平台建设,加快对就业补贴申领经办信息化支撑,将各项就业补贴申请、审核、支付全流程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全省范围内“政策经系统经办、资金从系统支出、数据由系统提取”。(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社局,厅就业处、厅职建处、省人才中心、省社保中心、省就业中心、省信息中心)

(四)加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玩忽职守等问题,坚决防止超范围使用资金、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补贴等问题。着力优化业务流程和权限设置,推行“受审分离”、“办理不见面”,切实提升效率、防范风险。对申领补贴金额大、人数多、期限长的用人单位,要不定期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人社部于8月起,将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纳入线上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各地对转办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办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报告。(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社局,厅就业处、厅职建处、省人才中心、省就业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人社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切实把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的新要求、新安排,落到实处、做到细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间沟通,及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和补贴发放情况,进一步落实对账制度。要加快就业补助资金执行进度,用就业政策落实加速资金使用。相关工作进展和问题建议及时报告。

(三)加强问题整改。对政策未落实、补贴到位慢问题,要限期整改,杜绝拖欠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等问题。省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进一步核查资金筹集、结余和使用去向,督促落实投入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中央确定的各项补贴政策,优先落实对困难人员的兜底性政策。

联系人: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柳卫平  肖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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