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使您及所有住院患者保持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请您详细阅读并遵守以下住院须知:
一、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
1、鉴于目前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
2、因病情需要确实需要陪护的,限固定陪护人员1人,且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排查。为防止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
二、制度
1、查房期间(晨08:00开始查房) 请勿离开病床。保持病室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在病区内饮酒。
2、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病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丢果皮、纸屑等,节约水电。
3、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应照价赔偿。出院时,及时将病员服交还至责任护士。
4、住院期间请不要带酒精炉、电炉、电饭锅、卧具等物品进医院。
5、患者及陪伴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或随意进入诊疗场所,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可按我院相应流程到病案室复印。
6、陪伴人员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请勿坐、卧病床。
7、谨防冒充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再次报销、需要银行卡号和密码的诈骗电话。
三、安全
1、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谨防财物丢失。
2、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严禁外出、外宿,以免病情变化发生危险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如未遵守致使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影响治疗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住院消防安全,严禁在医院吸烟、使用明火等,禁止在应急电源上充电。
四、告知
1、来我院住院属医疗保险患者,因病情急需使用非医保类药品治疗时,请您理解和同意,如因拒绝而影响医疗效果,医师不承担不良后果。请如实告知真实病情和相关信息,以保障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如因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除精神病区封闭性管理外) 应有近亲属陪护,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监护责任。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近亲属应判断患者是否自行对其住院期间的行为负责,决定是否留陪,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
3、医院投诉电话:18908682923 。
感谢您能遵守我院制度并配合医疗工作。如已认真阅读、理解上述须知且无异议,请签字。
(签署意见)
患者签名:
患者近亲属(监护人、代理人)签名: 与患者关系:
医生签字: 护士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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