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学生上下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学生在校内、校外(上下学途中、学校组织的集体出行活动中)发生的交通意外事件(如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引发的踩踏风险等),遵循“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分工明确、协同处置”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
政教处主任:负责现场协调、信息上报、家校沟通;
安保主任: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事故现场保护、联系交警及救援力量;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清点、安抚,协助收集信息;
校医:负责现场初步医疗救护;
后勤主任:负责车辆调度、物资保障(如急救箱、警示标志)。
三、预防与预警
1. 日常预防措施
每周班会渗透交通安全知识,每月开展1次“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如案例分析、避险演练);
校门口及周边200米设置“减速带”“学生通道”“限速5公里”等标识,上学(7:30-8:00)、放学(17:00-17:30)时段安排教师、安保人员值守,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
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台账(步行、骑行、家长接送、乘坐公交/校车),对骑行电动车的学生严格核查年龄(不满16周岁禁止骑行),禁止违规载人、逆行。
2. 预警机制
遇恶劣天气(暴雨、暴雪、大雾),通过班级群提前通知家长延迟到校或接送,必要时调整上学时间;
发现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施工、交通拥堵等隐患,安保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同步联系交警疏导。
四、应急处置流程
1. 事故报告与启动
师生发现交通意外(如学生被车辆碰撞、乘坐车辆发生故障等),立即通过“校园安全紧急电话”(如安保处电话)或直接向班主任、值守教师报告,说明事故地点、受伤情况、涉事人员等信息。
接报后,副组长立即启动预案,5分钟内通知处置小组成员赶赴现场,组长同步向教育局及交警部门报告(重大事故1小时内书面上报)。
2. 现场处置
保护现场:安保人员迅速在事故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如反光锥),保护现场痕迹,避免二次事故;如涉事车辆逃逸,记录车牌号、车型等信息,协助交警追查。
医疗救护:校医立即对伤者进行初步处理(如止血、包扎),同时拨打120,说明伤情和地点,安排专人引导救护车;重伤员优先送医,轻伤者由教师陪同前往。
人员疏散:班主任组织无关学生远离现场,清点涉事班级人数,安抚情绪,避免恐慌扩散。
3. 家校与外部联动
1小时内联系涉事学生家长,告知事故情况、送医地点,引导家长前往处理;对其他学生家长,通过班级群发布简要说明,避免谣言传播。
配合交警开展调查,提供学生信息、监控录像(如校门口监控)、目击者证言等,协助认定责任。
4. 后续跟进
医疗与赔偿:安排教师跟进伤者治疗,协调家长与涉事方(如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处理医疗费用及赔偿事宜;对家庭困难学生,启动校内救助基金。
心理疏导:心理教师对伤者及目击者进行1-2次心理辅导,避免留下心理阴影;通过班会向全校学生通报事件(隐去隐私),重申交通安全规则。
整改复盘:事故处理后3日内,处置小组召开复盘会,分析原因(如学生违规、家长监护不到位、设施隐患等),完善预防措施(如增设警示标识、加强教育)。
五、附则
1. 每学期组织1次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如模拟过马路被撞、恶劣天气疏散),确保师生熟悉流程。
2. 所有处置记录(报告、照片、调查材料)存档3年,作为安全工作评估依据。
3. 对因失职导致事故扩大的人员,纳入绩效考核问责;对及时处置、避免伤亡的人员予以表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过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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