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横山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横山中心小学 日期:2025-08-20

  一、总则​ 

  我校消防安全管理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为核心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建筑物、设施、人员及各项活动,通过建立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实现消防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学校领导责任: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审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经费投入、组织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具体分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监督各项制度落实。​ 

  保卫部门责任: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消防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档案,协调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消防安全状况。​ 

  各部门及教职工责任:​ 

  教务处、德育处负责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后勤部门负责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维护、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及用火用电管理。​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每日检查教室消防隐患(如电器使用、易燃物堆放等),组织学生参与消防演练。​ 

  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发现火情或隐患立即报告,并参与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学生责任:遵守校园消防安全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校,不违规使用电器,不玩火,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教师报告。​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设施配置:学校根据建筑物规模、功能及消防规范,在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场所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系统等设施。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需符合国家规范,并设置明显标识。​日常维护:​ 

  保卫部门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设施完好情况:灭火器需检查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过期;消防栓需检查水压、水带和水枪是否完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需检查电源、亮度及指示方向是否正确。​ 

  后勤部门每季度对电气线路、消防水泵、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无老化、破损、堵塞等问题。​ 

  发现损坏或失效的设施,需在 24 小时内报修,3 日内完成更换或维修,确保所有设施始终处于有效状态。​ 

  档案管理:建立消防设施台账,记录设施的购置时间、型号、位置、维护记录等信息,做到账物相符,档案长期保存。​ 

  四、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日常检查:​ 

  教职工每日下班前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清理易燃杂物。​  保卫部门每日对校园公共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定期检查:​ 

  每月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保卫、后勤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排查教学楼疏散通道、食堂燃气使用、实验室危险品存放等关键区域。​ 

  每学期开学前和节假日前进行专项防火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如冬季检查取暖设备、夏季检查用电负荷)消除隐患。​ 

  隐患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如杂物堵塞通道、灭火器摆放不规范),责任部门需在 2 日内整改完毕。​ 

  对较大隐患(如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失效),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期限,整改期间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对重大隐患(如建筑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存在严重火灾风险),立即停止相关区域使用,上报校长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专业机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彻底整改。​ 

  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进度,确保 “闭环管理”。​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用火管理:​ 

  校园内严禁随意动火,确需动火作业(如施工焊接)的,需向保卫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区域进行,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 

  食堂使用燃气需符合安全规范,燃气管道、阀门定期检查,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下班前关闭燃气总阀。​ 

  实验室使用酒精灯等明火时,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远离易燃物品,使用后及时熄灭。​ 

  用电管理:​ 

  校园电气线路由专业电工安装和维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安装插座。​  教室、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除教学必需且经批准的设备)。教职工离开办公室需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电源,班主任放学后检查教室电器关闭情况。后勤部门定期检测电气设备负荷,避免超负荷用电,老化线路及时更换。​ 

  六、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 

  宣传教育:​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消防主题班会,讲解火灾危害、报警方法、逃生技巧等知识。​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消防常识、案例警示,在重要节点(如 119 消防日)组织消防宣传周活动。​ 

  新生入学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学生熟悉校园消防设施位置和疏散路线。​  应急演练:​ 

  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全校性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让师生掌握疏散路线、逃生姿势(低姿弯腰)、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技能。​ 

  演练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疏散集合点,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优化预案。​ 

  七、火灾应急处置​ 

  报警与初期扑救:​ 

  发现火情后,现场人员立即大声呼救,拨打校园消防报警电话(如设有)或 119,清晰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及报警人信息。​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进行初期扑救,优先切断起火区域电源、燃气。​ 

  人员疏散:​ 

  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沿疏散指示标志有序撤离,优先疏散受火势威胁的人员,避免拥挤、踩踏。疏散时引导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通过烟雾区,不乘坐电梯,到指定集合点集合。班主任清点本班人数,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确保无学生遗留在火场。​ 

  应急响应:​ 

  学校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现场总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疏散、救援、警戒等工作。​ 

  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提供校园消防图纸、设施位置等信息,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善后处理: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统计损失,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师生心理疏导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八、监督与奖惩​ 

  监督机制:​ 

  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消防安全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奖惩措施:​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如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成功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得力),学校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火灾隐患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华容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08-2017 承办: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586058 电子邮件: hrqzf@ezhou.gov.cn
工信部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844号-1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标识:4207030001 建议采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站点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容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220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58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