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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高中 “三重一大” 制度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华容高中 日期:2024-09-03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华容高中的决策行为,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学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华容高中领导班子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 

  三、基本原则 

  集体决策原则:凡涉及 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擅自作主。 

  依法依规决策原则:决策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以及学校章程,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科学决策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全面论证和综合评估,确保决策符合学校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 

  规范决策原则:严格按照既定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操作,明确决策主体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规范有序。 

  四、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学校发展规划与计划: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等。这些规划和计划关乎学校的长远发展方向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需充分考虑学校的历史基础、现有资源、未来趋势以及师生的发展需求。 

  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与调整、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改革等。教育教学改革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要紧跟教育发展潮流,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招聘、培养、考核、职称评定等相关政策和方案。师资队伍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招聘要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情怀,培养要为教师提供多元化的发展路径,考核和职称评定要公平公正。 

  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除,如考勤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制度要与时俱进,体现公平性和激励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学生工作:招生方案、学生评优评先、学生资助、学生安全管理等重要事项。招生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优评先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学生资助精准帮扶困难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处置方案等。财务预算要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决算要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资产处置要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校园环境布置方案等。 

  对外合作与交流:学校与其他学校、机构的合作办学、交流项目等。 

  其他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认为需要集体决策的其他涉及学校全局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学校重大活动的举办、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等。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学校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和免职。 

  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学校会计、出纳、学籍管理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学校建设项目: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校园绿化工程,校园信息化建设工程等。 

  设备采购项目: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等大宗物资的采购。 

  服务外包项目:学校物业管理、食堂承包、安保服务等服务项目的外包。 

  其他重大项目:学校领导班子认为需要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如学校大型活动的承办项目等。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学校年度预算外资金使用: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支出。其中,3000 元及以上的预算外资金使用,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且需相关负责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大额资金借贷与投资:学校大额资金的借贷、投资等运作行为。此类资金运作无论金额大小,均需集体决策,3000 元及以上的,需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生效。 

  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学校领导班子认为需要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3000 元及以上的,必须经集体决策,并由相关负责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决策程序 

  (一)提议准备 

  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代表提出动议。提议人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本单位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各科室提请领导班子决策的 三重一大事项,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报校长确定。除涉密事项,须将议题内容会前通知班子成员,以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对于 3000 元及以上的财务支出事项,提议部门需在初步方案中详细说明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预计金额、必要性等信息。 

  (二)调研论证 

  对重大事项决策,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调研、论证,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学者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提供专业意见。对重大项目安排,在申报前需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对 3000 元及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时,要详细说明资金使用的用途、预算和预期效益,财务部门需对资金来源、预算合理性等进行审核论证。 

  (三)集体讨论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主持,参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进行深入讨论。审议 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预留足够的讨论时间。对需决策的提议,班子成员要逐个对决策结果表明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议上对决策事项持异议或否定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记录人员要如实记录,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在记录上表明自己的观点。对于 3000 元及以上的财务支出,在集体讨论时,需重点围绕其必要性、合理性、资金来源等进行深入探讨。 

  (四)表决决策 

  会议采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表决形式可根据事项性质采用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决策事项需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对同时提交多个 三重一大事项的,要逐一表决。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要暂缓表决,分歧较大的可再论证或请求上级组织裁决。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有关决策的文字资料,论证材料应归档保存。3000 元及以上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集体表决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的签字生效环节。 

  (五)形成决议 

  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和结果。根据会议记录,形成会议决议,并及时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定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向领导班子会议报告。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奖励或处分事项要按规定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组织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进行核算管理、竣工验收等。对于 3000 元及以上的财务支出,在形成决议后,需由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确认,签字完成后方可生效执行。 

  六、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机制 

  学校党组织要发挥监督作用,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重点监督 3000 元及以上财务支出的集体决策和签字生效情况。 

  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等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教职工对 3000 元及以上财务支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要如实提供有关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的资料和信息,尤其是 3000 元及以上财务支出的相关凭证和决策记录。 

  (二)责任追究 

  对违反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擅自决策或不执行集体决策的,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若存在 3000 元及以上财务支出未经过集体决策或相关负责领导未签字就生效执行的情况,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因 3000 元及以上财务支出违规操作导致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加重处罚。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方案由华容高中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方案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华容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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