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临江乡胡林中学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胡林中学 日期:2025-08-20

  一、总则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红松(校长) 

  副组长:万勇新(后勤校长) 

  成员: 严治国(政教副校长)  刘国浩(纪委委员)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实行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禁止采购“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 

  食品原料必须分类存放,离地离墙10cm以上,防止污染和变质。仓库保持干燥、通风,有防鼠、防潮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三、食品加工与供应 

  食品加工场所应布局合理,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规范,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蔬菜、肉类等食材应清洗干净,烹饪时应煮熟煮透。 

  不得加工和销售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 

  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每样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保存48小时以上。 

  四、餐饮具消毒与保洁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五、饮用水管理 

  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六、监督与检查 

  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包括日常自查、上级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应急处理与报告 

  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临江乡胡林中学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膳食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与使用范围 

  经费来源:食堂膳食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缴纳的伙食费、政府补贴及学校自筹资金等。 

  使用范围:食堂膳食经费专项用于采购食材、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维护食堂设施等与膳食服务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经费核定与预算 

  经费核定:食堂膳食经费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人数、膳食标准等因素核定,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预算编制:食堂应根据核定的经费额度,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并报学校审批。预算应详细列明各项支出项目及金额,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四、经费管理 

  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膳食经费应实行独立核算,确保经费使用的专款专用。 

  采购管理:食堂应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过程中应索取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等。 

  支出管理:食堂膳食经费的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程序进行,严禁挪用、挤占和浪费。各项支出应有明确的凭证和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资金管理:食堂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资金收入应及时存入指定账户,支出应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支付。 

  五、监督检查 

  学校应建立食堂膳食经费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食堂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食堂应定期向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对发现的违规使用经费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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