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场、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的巡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和监督。
(二)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区域内自然资源等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设和维护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实施、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五)开展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标准。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的监管。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报告。
(六)配合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实施、配合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七)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配合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执行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和林业、湿地、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配合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承担辖区规划管理工作。开展研究拟订乡村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负责乡村建设项目选址,提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管理。办理本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九)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措施,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保护。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策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按权限管理和监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配合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配合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辖区测量标志的建立和保护。
(十三)组织造林绿化工作。组织、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山体复绿及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建设工作,执行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编制本级造林绿化计划,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
(十四)承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辖区林地、林木和湿地资源管理,开展公益林划定及管理。配合编制森林生态项目经营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实施林业产业等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私人林场落实好防火主体责任,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六)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疫源疫病监测。开展监督古树名木资源、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监督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开发区(经济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下设红莲湖国土分局、华容国土资源所、临江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用地事务所)、土地整理中心。
分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资源利用股、资源调查监测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用途管制股股、矿防股、工会、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股、林业股、政策法规股、党建办(纪检监察室)、工程管理股等共计16个股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25年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本级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机关行政编制1名,参公编5名,事业编制17名,机关工人1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编外人员16名。
第二部分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2025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6.23万元,占收入的100%;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占收入的0%。
(二)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74万元,占支出的59.46% ;项目支出521.49万元,占支出40.54%。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286.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6.2万元,下降了12.05%,主要原因是:项目类别减少,资金减少。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286.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6.2万元,下降了12.05%,主要原因是:项目类别减少,资金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86.23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76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36万元;2.项目支出:521.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8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764.74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7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46%。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2.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58.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58.3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54%。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2.01万元,邮电费2.25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费0.25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4.47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福利费7.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466.91万元,净值179.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187平方米,原值248.03万元;构筑物原值248.03万元;车辆0辆,原值0.00万元;设备210个,原值192.9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7个,原值25.91万元;政府储备物资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下达的指标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使用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过程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
要原因:无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结余分配:反映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缴纳所得税、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以及完成上述分配后全数转入“事业基金”的金额。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2025年部门
预算表格
附件: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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