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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5-01-17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华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支部),各乡镇(新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华容的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华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组宣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腐败室),信访案管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三个派出机构,第一至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一个挂靠机构:巡察办。

  三、人员编制

  华容区纪委2025年在职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编人员1人;编外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7.2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67.210万元。

  (二)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7.21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1101.7万元,占80.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7.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265.51万元,占19.42%。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67.2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支出。

  2025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67.2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67.210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11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2.项目支出:265.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67.2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669.04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357.23万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65.49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28万元。

  5、行政单位医疗54.8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29.46万元。

  7、住房公积金70.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1.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0.58%。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7.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94.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94.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23%。主要包括: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4.70万元,水电费3.76万元,邮电费7.05万元,差旅费10.34万元,维修费0.47万元,会议费7.05万元,培训费8.84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工会经费11.79万元,福利费1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其他交通费28.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56.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原值1134.93万元,净值817.9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3872.8,原值716.50万元;构筑物原值0万元;车辆3辆,原51.69万元;设备569个,原值308.8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33个,原值57.9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1)经济性分析,我单位(预算)控制良好,全年未向财政申请增加预算,执行预算时厉行节约。

  (2)效益性分析,我单位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评价。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7.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项目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未新购入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0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

  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结余分配:反映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缴纳所得税、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以及完成上述分配后全数转入“事业基金”的金额。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华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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