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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政策有变!

信息来源:鄂州融媒 日期:2025-10-17

  10月1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全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此次参保缴费明确了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期及缴费渠道等关键信息,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保障。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1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700元/人。

  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未缴费或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人员除外。

  2026年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执行的第一年,相关激励与约束机制已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完成设置。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此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次;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1次。每次限额提高标准均为3000元,累计最高可提高6万元。

  同时,针对2026年参保人员,若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2025年未参保缴费,参保后将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第91天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参保权益,鄂州明确了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同一人员符合多种资助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资助,不重复叠加,困难人员参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由相应职能部门落实。

  具体资助标准为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含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享受个人缴费全额资助。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含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按360元/人标准享受定额资助。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中,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监测对象,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按200元/人标准享受定额资助。

  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缴费。线上渠道可下载“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或“鄂汇办”APP,完成注册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区即可办理缴费。

  线下渠道可前往市民中心3楼税务服务大厅、各区税务服务大厅,或前往代征银行(含农商行、农行、工行、建行、汉口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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