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序,可给予每人不超过本市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不超过本市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
2.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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