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家庭人均收入超出我市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2倍;
(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人均低于我市年低保标准4倍,包括存款、证券、基金、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或仅有1辆车且价格低于我市年低保标准12倍;
(四)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或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城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1.5倍,住房包括产权住房,不包括宅基地住房;
(五)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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