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管理,认真落实常规教学,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履行教师的职责,激发全体教师的积极性,特制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积分办法。
第二条: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工作统一进行量化评估,实行积分管理,每学期各项积分分类按一定比例折算积分后作为教师工作积分。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学校对教师量化评估的统一-标准。学校根据目前实际,分类:①教育工作70分(教育质量 50分,教研成果7分,听评课活动5分,常规教学8分)。②考勤20分。③学校、班级管理 10分。共100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估小组,教导主任如实记分、考核,及时张榜公布结果,学期结束后,汇总存档,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模评优、确定骨干教师以及竞年上岗、绩效考核、 优先学习培训、民主管理、末位淘汰制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积分
第五条:教学质量(70分)
第一项:成绩积分
该项总分为 50分,教学各项积分汇总后按名次最高的积分折算满分 50分,以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师积分。
1、乡统考或竞赛,学科竞赛或拔尖考试,均按临江乡完小排名记分,排名第1名记满分 60分,每滑一名扣5分。无名次学科记分,取学校参加乡统考所取的名次数算分。
2、每学期只计算一次,如遇多次考试或竞赛取平均数。
3、区统考成绩记分情况:
全区前五名,记满分 60分。按全区参加考试的班级平均分成6个档次,排名在第一档的,记满分 60分,排名每降一个档次扣4分。
4、与上学期成绩相比,每上升一名奖记3分,每滑一名扣3分,(注:名次只于其它三所完小比较)。区统考则为上开一个档次奖记 3分,每滑一个档次扣3
分。
5、带多个学科取学科平均分后乘以 1.1计分。
6、排名成绩按照学校班级积分平均分计算。
第二项:教研成果(7分)
该项总分分为7分,教学各项教分汇总后按名次最高的积分折算满分7分,以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师积分。
优秀论文、优秀教案、教改成果。课什制作、辅导根据获奖证书等级按下表记分: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 |
乡级 |
3 |
2 |
1 |
0 |
区级 |
6 |
5 |
4 |
1 |
市级 |
8 |
7 |
6 |
4 |
省级 |
11 |
10 |
9 |
6 |
国家级 |
12 |
12 |
12 |
9 |
备注:报刊发表计分方法如下(发表内容必须是教学专业或学校教育教学宣传内容方能计分)
发表长篇独立文章一篇,计分办法按同一类别的优秀奖分数计分:发发表短波一篇计分办法按上述方法折算一半。多人共同发表,个人计分取一篇文章的平均分。
如:在鄂州报上发我独立文学一篇,计 4分,者作者一人,则此人计分4分,如果作者为2人,则各计2分,代此类推。若发表短波一福则计分2,作者1人,则此人积分 2分,若作者2人,则各计1分。
第三项:教学常规检查积分。(8分)
该项总分为8分,教学各项积分汇总后按名次最高的积分折算满分 8分,以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师积分。
教学常规检查包括教学中备课、批改、辅导几大环节,常规检查坚持以上级教学检查标准来衡量。
每月由学校组织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组由语文、数学、综合组长及数务主任组成。届时请老师们将备检查资料集中送呈学校会议室,经检查组检值后共同许估将每月检查推况依好坏怡況分四个等级:即A等优秀者记积分(优秀率取各教研组参加人的50%)3分:B等合格者记2 分;C等未及时完成教学常規任务者记1分;D等未送呈检查资料者记 0分。
每学期诺规检查总积分由5个月积分累积记分。 获乡级表彰可得奖励积分1分,获区级或区级以上表彰的获奖励积分 3分。
没有常规检查项目的教师,取全校常规积分平均分乘以 0.9记分
第四项:听评课活动积分。(5分〉
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积分。
该项总分为5分, 教学各项积分汇总后按名次最高的积分折算满分5分。以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师积分。
参加本校公开课讲授者加记3分,外出参加优质课比赛根据获奖等级按加下表记分。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乡级 |
7 |
6 |
5 |
区级 |
10 |
9 |
8 |
市级 |
12 |
12 |
11 |
第六条:考勤(20分)共4个月,合计总分 20分。以考勤制度为依据,全学期按有关规定按时出勤记出勤满分 20分,同等条件,全勤者优先,出勤率低者,不得评模评优。
第七条:学校、班级管理(10 分)
该项总分为 10分,教学各项积分汇总后按名次最高的积分折算满分 10分,以此为标准折算各位教师积分。
学生管理和安全责任以及班级活动遵照班主任积分管理办法。同班科任教师要协助班主任工作,共同教育管理好学生,双科教师取所带班级平均分记分。
第八条:主动承担学校事务的教师,在汇总积分折算后依以下标准加记分:
承担学校校务工作的加记5分,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记3分,主管学校创文、党建、综治、目标考核等工作的每次加记 3分,承担学校其它事务如:协助校务会、少先队工作、教学教研工作、后勒工作依等级、工作量等酌情加记3分、2分、1分。
以上加分拉照满分10分计算,若加分超过 10分,则按照最高分折算为10分。
其它加分按最高分得分比例算分。
第九条:个人获得的荣誉奖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等,按照以下标准在汇总积分折算后加记: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备注:乡级常规先进个人按照常规项分,不在此范国之内。
第十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严重违规违纪,违反教师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倒数第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不论何级获奖,一定要按程序呈报,并有获奖证书,否则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积分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议社绝人为因素,同项获奖,取最高级计算,不重复记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临江小学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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