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华容自然资规函〔2025〕44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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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现将区政协第九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7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加快乡镇新能源汽车和主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套设施的建议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规划引领与布局优化 

  1.科学编制规划:结合华容区乡镇和主城区的发展规划、交通布局以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趋势,建议主管部门编制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特点及充电模式,结合停车场的布局规划,提出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私人乘用车以及公共等各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我分局在规划编制过程积极参与指导停车场的布局选址,并严格审查停车场项目规划设计对充电桩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充电桩建设的总体目标、布局原则和实施步骤,确保充电桩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 

  2.优化空间布局:在规划中合理确定充电桩的布点,优先在乡镇中心区域、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人口密集、车辆流动性大的区域布局充电桩。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需求特点,合理配置不同类型(如快充、慢充)的充电桩,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 

  二、土地资源保障 

  1.保障用地供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充电桩建设用地需求。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利用闲置用地等方式,为充电桩建设提供合适的场地。对于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等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预留充电桩建设空间,确保充电桩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2.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充电桩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充电桩建设项目,加快办理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手续,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三、试点示范与推广 

  1.开展试点建设:按照提案中“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引领作用”的思路,选择部分乡镇和主城区区域开展充电桩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适合华容区实际情况的充电桩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2.以点带面推广: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充电桩建设范围,以试点区域为示范,带动周边地区的充电桩建设。同时,鼓励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在本单位内部建设充电桩,并向社会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四、协同合作与监管 

  1.加强部门协同: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充电桩建设工作。在规划实施、项目推进、政策制定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充电桩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强化规划监管:加强对充电桩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管,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对擅自改变充电桩建设位置、规模和功能等违反规划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障充电桩建设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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