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组织实施。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具体安排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054万元,分别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类和基础设施类共计10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衔接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前期工作,迅速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按照计划开工建设。要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确保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有效运作,同时严禁出现违规用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报账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严格落实衔接资金区级报账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其他部门根据各自分管领域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各乡镇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争取提前完工受益。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财政、乡村振兴及行业主管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调度和监管。各乡镇要按照“4月底到达40%,6月底达到60%,9月底达到85%”的项目进度目标开展调度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好监管责任的基础上,要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三)加强项目后续管护。项目验收通过后,资产进行移交并由乡镇确权到村。各乡镇、各村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将项目资产录入相关资产管理数据平台。经营性项目需每年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年底应及时公示公开。公益性项目要制定长期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到岗到人,定期更新管护台账。
附件:华容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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