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畅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职责及反馈渠道,建立健全异议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标人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等公开信息中公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并配合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投诉人有异议时,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投诉书、邮寄投诉书、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异议,不得故意拖延、敷衍,无故回避实质性答复,或者在作出答复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人认为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异议进行答复的,可依法向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或举报。
二、畅通线上异议受理
投标人可通过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开设的“意见建议”专栏或鄂州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出线上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须及时关注平台与系统的情况,及时受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并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实行投诉联合受理
由华容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意见箱,联合接收投诉。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各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以下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一)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规避招标,或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
(二)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不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的;
(三)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四)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或其他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
(五)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的,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
四、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一)华容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27-60885033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66号
(二)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27-60885001;0711-3582505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华亭路7号
(三)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27-60586705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36号4楼
(四)华容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
电话:0711-3581208;027-60885066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1号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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