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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30

    鄂州卫发【2021】43号 

    

  各区卫健局、民政局、老龄办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新时代全市老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深化相关改革,健全老龄工作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新时代鄂州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老龄政策体系、社会保漳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老年友好环境体系、老龄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更好地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补充保险,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合力保障作用。健全稳定可持续等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缴费参保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老年人健康保险、商业护理保险、意外伤害等人身保险产品与护理补贴、护理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3.加强对贫困老年人的精准救助。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城乡低保对象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核定其享受的低保标准时予以适当照顾。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重点救助方式提高其救助水平,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建立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完善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和医疗效助制度,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国。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落老年人给予救助、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结对、认养资助等慈善救助活动。 

  4.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发放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优待政策升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在网络、电话、电视、文化等现代生活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优待服务、落实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做好《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办证服务质量。 

  (二)构建新型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动《鄂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落实。鼓励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实行农村福利院区级直管。建成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80%,确保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鼓励市城市福利中心、葛店开发区福利中心依托现有优势、引进品牌机构联合打造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2.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多、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深化社区互助式养老,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所有街道、80%的乡镇建成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主城区所有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的村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中心。 

  3.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依托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助浴、助购、远程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结合生物识别技术、建立老年人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加快建设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对接。 

  4.加大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打造”三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到202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者服务目录。加大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入职等政策性补贴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优秀养老护理员推选“五一若动奖章”、“技术能手”,提高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人才素养。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老机构护理人员实现持证上岗,高级护理员达到50人以上,中织护理员达到100人以上。 

  (三)构建科学的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努力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素养 

  1.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以各级老年社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为依托,以电视、互联网等远程教育为载体,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合理用药、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讲”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养老机构、进家庭)活动,通过举办老年健康宣传周、编发健康知识手册、设立宣传专刊或专栏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结合鄂州”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加强对老年人及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和“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定期进行一次健康评估,自觉控烟控酒,适度减少盐、油、糖的摄入量,促进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与健康心理),引导老年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各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做实做细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每年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档案、做好动态管理。 

  2.加强老年预防保健和心理关爱。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慢性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与健康指导,推广老年人常见病防治适宜技术。坚持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支持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延伸到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预防及干预机制。依托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扶持建立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建立购买心理关爱服务制度,重点做好病残、临终、空巢、高龄、计生特扶等特殊老年人的心理关爱服务。 

  3.提升老年疾病诊治能力。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重视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鼓励针灸、推拿、饮食、运动、音乐等适宜老年人的非药物疗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 

  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全面落实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鄂州卫办发【2020】35号)精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到全覆盖,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台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用地、投融资等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具备一定规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其它类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 

  (四)构建完善的老年文体教育体系,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完善老年教育体系。提升老年教育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活力,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币、区、乡(街道)、村(社区)老年教育组织网络、改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优化老年教育结构体系,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开设课程,提高教学水平;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全市老年人公平开放 

  2.完善老年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区老年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做到村(社区)全覆盖并增加布点。将老年人活动中心纳入国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步推进。创新公共文化配送服务模式,进一步做好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为专眼务工作。引导市老年文体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大力开展文艺汇演、比赛等文化活动。 

  3.完善老年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以城乡社区体育设施为主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等场地以灭社区小型体育设施,促进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向老年人开放。培育考年人体育组织和健身团队,到2025年,各区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完善;街道、乡镇和行政村、社区都有老年人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完善老年人体育竞赛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宣传和配送,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培养一批老年人体育健身所需要的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   

  (五)构建老年友好环境体系,全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1.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鄂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制度;将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全市干部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鼓励老年群体学法懂法,引导老年人依法维权、依法治家。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重视并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完善以老年信访、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律援助站(点)、老年法庭为基础的基层老年维权服务网络。丰富老年法律服务内容,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媒体、律协、消协、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维权中的作用。 

  2.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老年文体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加强对老年社会组织的指导,使老年社会组织建设步入组织规范、运作有序、充满活力的良性发展轨道。 

  3.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将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对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引导帮助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建立并实施城乡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计生特扶等特困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各级公共服务单位和窗口要围浇专年人出行、就医、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采取积极措施。到2022年底、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老年人享受智能化眼务水平和便捷性显著提升,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孝老爱亲评选表彰、“敬老日”等系列活动、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努力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六)构建规范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服务和消费需求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时代发展要求、老年人需求特点和鄂州老龄产业发展现状,把老龄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扶持政策,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对重点发展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及技术支持。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养老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养老产业集群。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2.规范培育老年产品市场。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产值明显增长,使之成为鄂州服务业发展新亮点。优先发展养老服务、老年护理、康复保健、老年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鼓励旅行社推出适宜老年人的多元旅游线路,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旅游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的金融服务。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举办老年产品展销会、促进流通、扩大销售。加强老年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及老龄办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状况、经忘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经费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3.完善政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老年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加强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人优待等政策制度,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全币老龄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支持,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强化督办落实。各地要建立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市卫健委、市老龄办负责开展对全市老龄工作的定期检查评估,监督考龄事业发展指标执行情况各级老龄委及成员单位要把老龄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老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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